因地制宜 打造样板——辽宁省义县创建食品安全放心县侧记

  • 作者:孙渊 王秀忠
  • 来源:中国医药报
  • 2016-07-21 14:38

  2014年12月29日,辽宁省政府正式确定义县为全省首批食品安全放心建设试点。今年,义县县委、县政府通过了《2016年义县食品安全放心建设实施方案》,目标是努力把义县的食品安全放心建设工作打造成全省样板,确保全县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

  打造技术平台

  为确保食品安全放心建设工作快速推进,义县因地制宜、突出重点,创新监管模式,先后打造了四个技术平台。

  整合检验检测资源平台。为不断提高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的整体水平,实现检测资源的有效整合,为食品安全放心县的建设提供有力的技术支撑,义县将9家食品检验检测机构人员和设备进行重组,实行优势互补、资源共享机制,全力构建食品安全追溯体系。消费者只需通过手机扫描印刷在产品包装上的条形码或二维码,即可获知产品的生产日期、产地、检验检测结果等真实信息。

  完备监管信息平台。为实现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的信息化、透明化,在推行“明厨亮灶”工程的基础上,在全县所有餐饮服务单位的凉菜间、烹调间、消毒间等关键场所和重点生产经营单位的仓库等关键部位安装摄像头,通过光纤上网设备实时传输视频到就餐场所,并与监管部门信息化监管平台有效对接,将食品加工制作存储等过程展示在消费者和监管人员面前,最终实现对食品生产加工、流通、餐饮整个链条的信息监管。2015年5月5日已顺利开通,目前已开通153户,预计到今年年底开通240户。

  打造移动互联执法平台。一线执法人员携带便携执法设备,可将执法现场音频及视频信号传输至监控中心,中心可实现遥控指挥;中心也可以对执法人员实现GPS定位,监督和保护执法人员的执法行为。

  增设微信投诉举报平台。百姓通过手机微信扫码,将投诉举报内容及意见建议快速传至该平台,该平台可实现自动分配,在方便百姓的同时,也大大提高了执法机关的快速指挥和调度能力。

  典型示范引领

  该县在全省率先制定出台10个管理规范,即食品安全放心县示范乡(镇、街道)、示范村(社区)、示范所、示范街、示范单位(生产企业、小作坊、流通、农贸市场、餐馆、食堂)规范。实行分级分类有序推进,实施“典型引路工程”,全县选出19家单位为示范单位。

  农产品销售环节以种子销售为示范,与经营户层层签订承诺书,建立档案,公开公示监管相关信息和官方二维码公众平台。生产环节选择辉山乳业为示范单位。辉山乳业集团作为龙头企业带动了全县奶牛业发展壮大,逐步形成以牧草种植、精饲料加工、良种奶牛饲养繁育、全品类乳制品加工、乳品研发和质量管控等为一体的全产业链发展模式,成为中国乳业奶源质量建设的领军企业之一。流通环节的家得乐超市示范单位在全省率先专设协管员,解决了社区协管员不了解大型超市食品安全的问题。餐饮服务环节的一高中食堂等5家示范单位,开设食品安全教育课堂和宣传角,日常监管使用电子台账,实行“明厨亮灶”或视频厨房。

  突破监管难点

  流动食品摊贩和小作坊是食品安全事故的“高发区”。县食品监管部门与综合执法部门联合,在县城流动食品摊贩相对集中的中乐广场先行试点,提出“流动摊贩,登记备案”的监管模式。首先由综合执法部门确定流动摊贩的相对固定位置,在其摊位贴上带有编号和投诉举报电话的标识;再由监管部门依据经营者的申请对其进行登记,要求经营者到县以上医疗机构体检,取得健康证明。此外,食品监管人员对其在摊位前拍照,将该照片连同申请书、身份证复印件、健康证明复印件一同存档备案。

  对以豆腐坊为主要代表的小作坊采取4个方面的监管措施:一是发挥协管员作用,做好小作坊的基线调查工作;二是全面落实五项主体责任制度,实施规范化、档案化管理,实施“一户一档”;三是加强小作坊特别是豆腐坊的食品添加剂的监管;四是设立“一站式”食品投诉举报中心,简化、畅通投诉举报渠道,尽早对小作坊存在的食品安全问题进行干预、查处、整改,避免问题扩大化。

《中国医药报》社版权所有,未经许可不得转载使用。

(责任编辑:)

分享至

×

右键点击另存二维码!

网民评论

{nickName} {addTime}
replyContent_{id}
{content}
adminreplyContent_{i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