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修订《食品安全法》实施宣贯一周年高峰论坛特稿

  • 作者:   
  • 来源:中国医药报
  • 2016-09-22 12:56

   一周年大事记

  2015年4月24日,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四次会议表决通过了新修订的《食品安全法》。2015年10月1日,新修订《食品安全法》正式施行。

  2015年10月19~20日,国务院食品安全委员会在山东省威海市召开全国食品安全城市和农产品质量安全县创建试点工作现场会。国务院副总理汪洋在会上强调,要健全农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保障体系,把好从农田到餐桌每一道防线,确保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

  2016年4月12日,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长张德江在北京主持召开全国人大常委会食品安全法执法检查组第一次全体会议,正式启动2016年度全国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

  2016年4月27日,国务院办公厅印发《2016年食品安全重点工作安排》,对2016年全国食品安全重点工作作出部署。《工作安排》从健全法规标准入手,突出源头严防、过程严管、违法严惩,加快完善统一权威监管体制,提升食品安全治理能力和水平,切实维护广大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

  2016年6月14日,以“尚德守法,共治共享食品安全”为主题的2016年全国食品安全宣传周正式启动。国务院副总理、国务院食品安全委员会副主任汪洋在主场活动中强调,要坚持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发展,坚持德法并举、社会共治,全面落实“四个最严”的要求,确保“产”得安全、“管”得到位,切实防范食品安全风险,让人民群众共享食品安全发展成果。

  2016年7月2日,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举行联组会议,结合审议全国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关于检查食品安全法实施情况的报告进行专题询问。

  2016年7月13日,为贯彻落实《食品安全法》,规范网络食品交易行为,保证网络食品安全,国家食药监管总局发布《网络食品安全违法行为查处办法》。该办法自2016年10月1日起施行。

  2016年8月17日,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食品安全工作评议考核办法》,明确今年起对省级政府的食品安全工作进行评议考核。

   厦门:用最严法呵护食安梦

  2015年10月,当被人们称为“史上最严”的新修订《食品安全法》正式实施之时,福建省厦门市创建国家食品安全城市的工作也拉开了帷幕。一年来,厦门市各级部门严格贯彻落实新修订的《食品安全法》,坚持问题导向,着力最严监管,紧紧围绕群众反映强烈的食品安全问题开展整治,推动食品安全城市创建工作取得新成效。

  构建并完善食品安全责任体系,是新修订《食品安全法》明确提出的重要任务。要构筑起完善明晰的食品安全责任体系,落实好属地责任首当其冲。新修订《食品安全法》实施后,厦门市政府向各区下达了食品安全责任管理目标,并将之列入对各区政府绩效和领导干部综合考核指标,2016年将食品安全分值比重从3%提升到4%,对发生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采取“一票否决”。同时市政府将创建国家食品安全城市列入2016年度“为民办实事”第一项,大幅提升食品安全抽检范围和频度。

  厦门市政府分管副市长每个月在各区及食品流通主渠道企业轮流召开创建国家食品安全城市现场推进会,在现场参观点评工作亮点的同时,责成市食安办联合媒体开展明察暗访,以视频形式曝光突出问题,责成各区举一反三、限期整改到位。自现场会召开以来,既推出了食品安全追溯体系、网格化监管、校园食堂“明厨亮灶”等多项工作亮点,又通报了无证餐饮、非法添加等问题,从正反两方面推动食品安全难题破解。通过政府责任的有效落实,食品安全责任进一步向监管部门、企业和社会传导,推动监管部门严格监管、企业守法自律、社会参与共治的责任体系不断完善。

  新修订《食品安全法》强化了食品安全风险的全程控制,要求建立“从农田到餐桌”的全程追溯制度。厦门市自2005年就在全国先行一步,探索食品安全可追溯监管模式,截至目前已实现对2.38万家经营主体销售的16.07万种食品的追溯监管,并推动系统向上游生产环节、下游餐饮环节延伸,将120家生产企业、84家酒店纳入系统,实现从“农田到餐桌”全链条可追溯。在此基础上,监管部门还在全市大型商场超市设置查询终端,市民可对食品进行自主追溯查询,有效调动全社会参与食品安全监督的积极性。

  食品安全工作是民生工程、民心工程。按照新修订《食品安全法》严惩重处危害食品安全违法犯罪行为的要求,围绕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厦门市各级监管部门坚持问题导向,重拳出击,集中开展了以肉及肉制品、食用油、茶叶等为重点品种的专项治理,以及农村食品安全“扫雷行动”、校园食品安全“春雨行动”等35个食品专项整治。今年8月,市食药监管局查处厦门某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无证生产、伪造产地和生产日期案件,罚款1403万元,为厦门实施新修订《食品安全法》后处以罚没金额最高的食品安全类案件。该事件被媒体广泛报道后,市民纷纷点赞,群众对政府采取措施改善食品安全满意度高达96%,创下历史新高。(刘伟程)

   娃哈哈:层层监管确保产品质量安全

  2016年,娃哈哈集团获评全国“质量标杆”奖,作为饮料行业唯一的入选企业,娃哈哈集团保障食品安全质量管理链的经验成为了行业标杆。让消费者“安心选用、安全享用”一直是娃哈哈食品安全工作的核心,那么娃哈哈是如何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制度的呢?

  据介绍,为全面贯彻实施新修订《食品安全法》,娃哈哈成立了以集团公司总经理为组长,以各职能部门及生产分公司负责人为组员的食品安全管理领导小组,全面行使公司食品质量安全的管理职责。集团根据新修订《食品安全法》的法律条文规定,在公司原有质量管理制度的基础上修订并完善了包括供应商认证管理、原辅材料进货查验、生产过程控制、设备使用和维护管理、检验管理和食品召回管理等共17项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同时根据制度内容统一编制了分公司《食品安全法贯彻实施操作手册》,将集团食品安全管理制度中的各项要求进一步分解细化,着力实现产品从概念设计研发到消费者享用的全过程均可控。

  娃哈哈依据地域分布划分5大片区,形成了集团质监部、片区管理中心、分公司质检科三级质量管理网络。以全面质量管理为基础,运用PDCA、SPC、QCC活动等质量改进方法及IS022000食品安全管理体系基本原则,在集团部门间及分公司内部全过程中推行“前道服务后道、后道监督前道”的质量管理制度,建立来料检验、生产、销售及售后服务多个信息化系统,实现层层监管、相互监督,确保公司产品质量与安全。

  在风险监测方面,娃哈哈建立了三级风险监测机制,对国内外食品安全信息进行广泛收集和实时分析,从原辅包装材料、内容物指标、仓储运输等环节进行风险评估和管理,对理化、微生物、重金属、农残等常规安全指标进行全方位监控,对影响食品安全的相关因素在公司内部及时发布预警并作出反应。每月根据不同的风险等级分解检测任务,采用分级抽检等多种方式确保在一个监测周期内对产品进行风险评估。(徐琴琴)

   隆化:以行政约谈强化企业主体责任

  “这次的约谈会,既是一个交流的平台,也是一次学习的机会,对我们的经营有很大帮助。”9月9日,河北省隆化县食药监管局组织县域16家食品生产经营单位召开行政约谈会,被约谈企业如是说。

  隆化食药监管局有关负责人表示,约谈的主要目的是通过新修订《食品安全法》的实施,强化行政警示,增强食品市场主体责任意识,进一步规范食品市场经营秩序。据介绍,该局执法人员在检查时发现,16家被约谈企业在经营过程中不同程度地存在食品经营环境不够整洁、索证索票不全、食品进销货台账登记缺项、未按照食品贮存条件存放食品等问题。

  这些问题的存在归根结底是思想不重视、经营管理不到位、法制观念薄弱,说白了是新修订《食品安全法》没有真正落到实处。隆化食药监管局深刻剖析了存在问题的原因,并对存在问题的单位提出了履行好自律义务、建立健全供货商档案和进销货台账材料等指导建议,提出具体的整改措施和防范方法。

  会上,该局工作人员通俗易懂地对新修订《食品安全法》《乳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知识进行培训解析,引导食品经营单位学法、懂法、守法,增强食品经营者依法经营意识,规范自身经营行为,切实落实主体责任,从生产经营上杜绝食品安全问题的发生。通过沟通交流,与会人员充分认识到食品安全的重要意义和食品安全面临的形势,了解提高自律意识的重要性和应该承担的主体责任。

  该局相关负责人说:“此次约谈培训,旨在杜绝食品安全问题再次发生,推行柔性执法,坚持处罚与教育相结合,敦促行政相对人提升食品经营的信誉度和可信度。同时,落实食品市场主体责任,在食品购进、仓储、销售等环节严格履行查验职责,把好食品安全关,为百姓安全消费创造良好环境。”

  被约谈的食品经营商家纷纷表示,参加这样的行政约谈会收效很大,不仅提高了对自身法定责任和义务的认识度,还强化了自律意识,拓宽了合法经营的路径,促进了社会和谐。(杨国利)

      土老憨:严把“三关”打造食安产业链

  “良心、责任、未来”,是湖北土老憨集团的核心价值观。以严格的工艺流程控制和标准的国际质量体系,着力打造从田间到餐桌全流程质量安全管控体系,土老憨集团让新修订的《食品安全法》落地、生根、发芽。

  为严控种植基地农产品质量安全,土老憨集团构建了完整的柑橘全产业链,形成了“龙头企业+合作社+基地联农户”的运作模式,依托国家级示范社建设十万亩柑橘种植基地,实行了统一建设标准化示范基地、统一实施生产标准、统一采购和供应生产资料、统一商标和包装、统一食品认证、统一开展法律服务、统一组织科技培训、统一销售产品的“八统一”运作方式,扎实推进了柑橘的标准化生产。同时,应用“配方施肥一张单、每块橘园一盏灯、生物防治一袋虫、诱杀害虫一块板、生态栽培一口池”等措施,构筑起了绿色防控体系,全面落实新修订《食品安全法》在生产过程控制中的要求。

  为严格食品生产加工质量安全管控,集团制定了完善的质量安全保障体系和诚信体系,通过了ISO9001国际质量管理体系、ISO22000食品安全体系认证并严把“三关”。在实际生产过程中,该集团严把“三关”,让产品更安全、质量更可靠。

  一是严把原辅材料进厂关。他们制定了《供应商评价准则》、《原辅料验收标准》,对主要原材料进行进厂检测,保证所用的原材料重金属、农残、药残符合GB 2762食品中污染物限量的要求,实行专人专库管理食品添加剂。二是严把生产过程控制关。定期对员工开展食品安全相关的法律法规等培训,强化员工食品安全意识,并按照欧盟标准建设最高百万级洁净生产车间;通过中央空调建设净风系统、环境恒温控制系统,采用无公害、无残留的臭氧杀菌技术进行环境消毒;按照岗位作业指导书进行工序操作,对生产全过程进行监控。三是严把产品出厂检验关。集团不仅制定了《产品出厂检验制度》,还投资2000万元建立了集产品化验、农残检验、农产品质量信息发布于一体的农产品检测中心,为产品质量和农产品食品安全提供了重要的保障。

  为严格食品安全追溯体系建设,集团利用二维码和大数据技术建立了从原材料的采购信息、加工过程的生产记录、产品的出厂检验及产品的销售物流信息的数据库,严格执行《供应商现场考察管理制度》《原料供方评审及年审细则》《产品召回制度》《责任追查制度》,通过严格的制度来保障产品质量安全可追溯体系的实施和运作。(刘华  杨年华)

   感言
  法律的生命在于有效实施

  □ 河南省政府食安办主任、省食品药品监管局局长 许廷敏

  新修订《食品安全法》在食品安全监管制度、机制、方式等方面进行了很多创新,在我国食品安全法治建设史上具有里程碑意义。

  法律的生命力和权威性在于有效的实施,重点在于深入普法、自觉守法、严格执法。当前,要紧紧围绕贯彻落实新修订《食品安全法》,强化配套制度建设,建立最严格的覆盖全过程的法律法规和制度体系;健全完善政府负总责、部门履行监管职责、生产经营企业落实主体责任的责任体系,确保新修订《食品安全法》落地生根;切实完善监管体系,健全省、市、县、乡四级统一权威的监管架构和专业化、高效率的监管机制,全面提升监管法治化、规范化水平。
  
社会共治见成效

  □ 中国乳制品工业协会副理事长 刘美菊

  近年来,在党和国家领导的直接关怀下,在各主管部委的严格监管下,在媒体的舆论监督和全社会的关注下,我国乳品行业的法规标准得到健全和完善。监管部门按照“四个最严”的要求和社会共治的原则,对乳制品全产业链进行了科学的、全方位的管理,使全行业努力拚搏,积极进取,逐步实现了从奶源基地建设、生产工艺技术装备到产品科技研发和产品质量检测,再到物流配送等全产业链的质量管控,产品合格率连续数年居食品行业之首,乳制品消费信心得到逐步恢复。乳制品质量安全取得的成绩,真正体现了社会共治的效果。
  
一周年,是支点也是起点

  □ 江西省龙南县委书记  缪兰英

  食品安全关系千家万户,是最大的民生、最基本的公共安全。再过几天,新修订《食品安全法》实施整整一周年。一年来,龙南县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把食品安全工作作为义不容辞的责任和担当,坚持党政同责、标本兼治、产管并重、综合施策,充分发挥国家食药监管总局对口支援优势,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监管机制,构建了县、乡、村三级监管网络,有力保障了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

  一周年,既是一个支点,更是一个新起点。我们将以此为契机,坚定不移地实施食品安全战略,认真落实“四个最严”的要求,加快构建科学完善的食品安全治理体系,努力把人民群众的生活质量和幸福指数提高到一个新的水平,为建设赣深高铁沿线“工业强、旅游旺、城市美、百姓富”的明珠县提供坚强保障。
  
人人用好食安剑

  □ 第一财经记者  马晓华

  一直以来,食品安全监管的重担都压在政府部门的肩上,但事实上,保证食品安全是一个全民共同参与的过程。如果每个人都做到尚德守法,那么全国的食品自然就安全了。现在国家监管体系已经建立,企业主体责任已经明确,剩下的就是如何让社会公众都懂得食品安全知识,懂得从哪些层面捍卫自己的食品安全权力。无论是从事农业种植,还是处于食品生产环节,又或是普通消费者,如果每个人手中都有把食品安全的利剑,就能捍卫我们的食品安全。
  
与消费者结“毕生缘”

  □ 碧生源控股有限公司董事长  赵一弘

  食品安全事关公众健康、政府威望与国际形象,它不是一个单纯的卫生问题,而是事关国家发展的战略问题。作为食品企业,承担食品质量安全的主体责任,这不仅是新修订《食品安全法》的规定,更是每个良心企业应尽的社会责任。

  碧生源自创建十六年以来,始终恪守品质诚信,并坚持用实际行动践行社会责任。不管是再过十六年,二十六年,还是一百六十年,碧生源相信,用我们的诚意,一定会换来广大消费者的真心,结下“毕生之缘”。
  
良法促善治

  □ 吉林省食品药品监管局局长  崔洪海

  新修订《食品安全法》实施以来,吉林省食药监管局坚持法治先行、德法并举,加快构建食品安全法治新秩序,努力确保“产”得安全、“管”得到位、“吃”得放心。

  一年来,我们着力健全各级党委、政府食品安全工作责任体系,将食品安全工作列入绩效考核内容,初步建立了网格化监管体系,完成了116项食品地方标准清理工作,《吉林省食品安全条例》已列入省人大常委会2016年立法计划。

  一年来,我们举办行政执法专题培训班525期,为行政相对人培训388期,参加培训人数达84626人次;通过传媒平台,广泛宣传和深入解读《食品安全法》,有力提升了全系统、全行业知法懂法水平和依法守法意识。

  一年来,我们全面加强风险防控和执法检查,风险监测点由45个增加到63个,重点开展20余个专项整治,“食安险”试点工作稳步推进,行刑衔接进一步加强,查办食品安全违法案件力度不断加大。我们开展“寻找笑脸就餐”活动、推进“食品送货车”监管、落实“黑名单”制度,倒逼企业诚信经营和行业自律。
  
提升执法震慑力

  □ 兰州市西固区食药稽查局局长 吴佩君

  近年来,食品安全问题不断被推到风口浪尖,以前人们为吃不饱肚子而发愁,而在物质极大丰富的今天,人们却为能吃什么而犯愁。新修订的《食品安全法》重典治乱,理顺了监管机制,强化了检验检测职能,强化企业主体责任,切实解决了基层监管人员执法难、执法软的问题,大大提高了基层监管人员的执法震慑力度,有力地打击了食品安全违法犯罪行为,净化了食品行业环境,有效保护了老百姓“舌尖上的安全”。
  
以共治实现共享

  □ 经济日报记者  吉蕾蕾

  食品安全事关重大,关乎每个人的健康,牵动着亿万人民的神经。新修订《食品安全法》不仅完善了统一权威的食品安全监管体系,对食品生产、流通、餐饮服务和食用农产品销售等各环节也进行了细化和完善。在多次的采访中,只要提及新修订的《食品安全法》,无论普通消费者还是基层食品安全监管人员,都有聊不完的话题。推动新修订《食品安全法》全面实施需要政府、企业、公众以及媒体等各方共同努力,宣传科学的食品安全知识,以共治实现共享。

《中国医药报》社版权所有,未经许可不得转载使用。

(责任编辑:)

分享至

×

右键点击另存二维码!

网民评论

{nickName} {addTime}
replyContent_{id}
{content}
adminreplyContent_{i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