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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福建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医疗器械监管工作亮点

作者: 福建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来源: 中国健康传媒集团-中国食品药品网 2019-01-18

  亮点一:一类备案集中评查


       第一类产品备案工作由设区市局负责。为了防止高类低备和非医疗器械按医疗器械备案的情况发生,同时不断提升备案工作质量,从2017年开始,福建省实行每年一次的对第一类产品备案工作集中评查制度。2018年3月,各设区市局上报了2017年集中评查发现问题的整改报告。福建局对整改情况进行抽查。在此基础上,2018年12月19日,福建局组织各设区市级局负责第一类医疗器械产品备案的人员,以及审评专业人员,对2018年以来各地第一类医疗器械产品备案工作情况统一进行了集中评查。评查采取了各设区市局参加人员对备案产品的互查,查找相关问题,并由省局人员进行抽查,以进一步查找问题。经过对全省2018年以来782个第一类医疗器械产品备案工作的互评互查,共发现存在着“产品说明书标注不规范”等17个问题,对这些问题提出了整改要求,发出了情况通报。通过这项制度,切实达到了找准问题、纠正错漏、共同提高、促进规范、提升第一类医疗器械备案管理水平的目的。


  亮点二:实施跟踪检查


       福建局对2017年以来国家局和省局飞检、抽查过的企业开展了“杀回马枪”复查,全面检查此前检查发现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2018年8月,局长带队检查了4家企业,形成了示范效应。从8月到11月,省局组织了36名水平较高的检查员,分成14个组对无菌植入类、诊断试剂类、义齿类及其他类61家的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进行了整改落实情况回头看。在经营和使用环节,由各设区市局组织开展了对省局抽查的企业和医疗机构进行“杀回马枪”。通过这一方式,不仅达到了检查一家,规范一家的目的,更对违法违规行为形成了一股强大的威慑力。


  亮点三:落实主体责任


       医疗器械安全水平的提升最根本的在于医疗器械生产、经营企业和使用单位三大质量主体责任的落实。为此,福建局通过多种手段,强化三类主体健全质量管理体系,落实主体责任。


  监督GMP规范实施,强化生产企业健全质量管理体系。根据2018年起所有生产企业均应达到GMP规范的要求,通过日常监管、体系核查、许可检查、飞行检查、法规政策宣贯等方式,全省57家一、二类企业主动申请停产,20多家企业加大投入,积极进行了GMP改造,基本达到了GMP规范的要求。这一举措,大大提升了生产领域的质量安全水平。


  监督GSP规范实施,强化经营企业健全质量管理体系。抓住第三类医疗器械批发企业这一重点对象,通过会议推动、计划实施、企业自查、监督检查、飞行检查、交叉检查、督导检查、总体评价和企业约谈等一系列方式,加大规范实施力度,监督企业健全质量管理体系,落实质量主体责任。据统计,全省上交自查报告3923家,责令停业整改8家,警告88家,责令限期整改460家,约谈118家,整改到位433家,罚没款311.31万元。


  开展“医疗器械使用质量管理规范年”活动,推动医疗机构落实质量管理责任。以全省二级以上医疗机构为主体,通过工作部署、开展自查、对照整改、监督检查等方式,开展了“医疗器械使用质量管理规范年”活动。全省医疗机构以《福建省医疗器械使用质量管理制度汇编》为范本,开展了包含采购、验收、贮存、使用、维护等的医疗器械使用质量管理制度建设和人员配备与管理的加强。组织对150名基层监管人员讲解“医疗器械使用单位监督检查实务与技巧”“医疗器械使用单位检查路径指南”,加强医疗器械质量管理的指导。福州市局联合卫生部门开展使用单位检查;厦门市局联合卫生部门、医保局等开展了360家医疗机构执法检查,这项活动得到了医疗机构的响应,收到了较好的效果,也成为了加强医疗器械使用领域质量管理的一项长效新机制。


(责任编辑:于海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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