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适应改革需求 提升检测质效

作者: 李向辉    来源: 中国健康传媒集团-中国医药报 2019-04-15

  药用辅料是影响药品质量、安全性和有效性的重要成分之一,对其管理也是药品监管的重要内容。我国对药用辅料的管理从注册制到关联审评的转变,以及新型药用辅料的不断涌现,给监管带来不少新问题和挑战。


  挑战:检测标准尚不完备


  一是辅料注册模式的改变。我国过往对药用辅料的监管,是在药品管理的框架下,采用行政生产许可和注册审批管理的模式。即药用辅料生产企业需取得药品生产许可证,药用辅料需通过申报注册和审评取得批准文号;制剂企业需采购有注册证的企业生产的药用辅料。而关联审评模式则是指在药物临床试验申请阶段,境内外上市制剂中未使用过的药用辅料,应进行关联申报,或由药品注册申请人按照原国家食品药品监管总局2016年第155号通告的要求,一并提交全部研究资料。其他药用辅料,药品注册申请人应至少在药品注册申报资料中提供相关药用辅料生产企业信息、产品基本信息、质量标准和检验报告书等相关资料。未在药物临床试验申请阶段进行关联申报或一并提交全部研究资料的,相关药用辅料生产企业均应在药品上市申请阶段进行关联申报,或由药品注册申请人按照2016年第155号通告要求一并提交全部研究资料。这种注册模式的改变,将过去孤立、分散的药用辅料与其关联的制剂统一在一个平台上进行管理,提高了药用辅料的技术要求,将从整体上提升我国的药品质量,有助于实现“最严格的监管”。


  二是市场监管模式的改变。药用辅料注册模式的改变带来监管模式的改变。以往在对药用辅料的监督抽检中,需厂家提供药用辅料的注册证或者生产工艺批准文件。由于药用辅料现在已不再进行注册,无法提供注册证书和注册标准,需要抽样人员通过关联审评所提供的编号,去查询相关药物申报时的各种研究资料,这给抽样工作带来一定困难。


  三是辅料检测方法的改变。药用辅料标准及技术体系建设是药用辅料监管的重要组成部分。在过去的检测标准中,对一部分药用辅料的含量项目并未作出明确规定。为加强药用辅料监管,《中国药典》(2015年版)的第四部专门收载了药用辅料。但是,因为药用辅料的数目较多且品种繁杂,目前尚有相当数量的药用辅料并未收录在药典中;同时,药用辅料采用双轨制管理后,一部分药用辅料的检测标准还未明确。所以,在收到药用辅料样品后,很多检测机构都为采用何种标准检测而苦恼。对于没有核准编号的药用辅料,如果《中国药典》(2015年版)已收载的,只要依照相应的标准进行检测即可;而《中国药典》(2015年版)未收载且检测标准比较模糊,只是规定应符合国家食品标准或现行版USP/NF、EP、BP、JP药典标准要求的,对于检测机构是一个难题。


  四是新型辅料的不断涌现。随着科学技术的进步,新型的药用辅料不断问世,如纳米材料、长循环脂质体药剂、肺部吸入制剂、靶向制剂、渗透泵等,这些都预示着未来的药用辅料将不再局限于单纯的赋形剂等功能。如何对这些新型药用辅料进行安全性和有效性监管,也是摆在监管部门面前的一道难题。


  对策:尽快完善国家标准


  药用辅料的质量问题可引发整个药品行业的系统性风险,因此必须高度重视药用辅料的科学监管;同时,在科学监管中要注重结合我国国情以及药用辅料行业健康可持续发展的需要,完善相关监管措施。


  一是大数据监管模式。目前,国家药用辅料数据库还不完善,尚无法为药品审评部门提供全面的技术信息支持及保障,以及实时监测药用辅料生产、使用的全面动态信息。所以,应尽快建立药用辅料信息数据平台,并在与制剂的关联审评过程中不断完善积累数据库信息,为药品注册管理、技术审评及生产监督提供支持。同时,行业协会及相关企业也要积极配合药用辅料信息数据平台的建设,以及相关标准、技术指南的修订完善,加快推进技术体系建设工作。


  二是应用新型检测技术。随着药物制剂的不断发展,药用辅料正在被更多地视为一种功能性材料,而不仅是一种起到物理填充作用的材料,且越来越多的药用辅料对主药的功效起到协同作用。作为药品的重要组成部分,药用辅料要尽量减少杂质、提高纯度,这既是药品安全性的必然需要,也是最大限度发挥药用辅料功能性的重要前提。所以,要注意研发和储备新的检测技术,对药用辅料的功能性指标进行控制。


  三是梳理辅料检测标准。药用辅料标准与化学原料药标准的一个重要区别就是药用辅料的功能性指标。目前,我国对药用辅料的质量控制一直遵循着化学原料药的质量控制思路和模式,仅重点考虑安全性及质量可控性,未结合药用辅料自身特点。在国际标准中,通常对药用辅料的含量都做了具体规定,因此,建议对现有的药用辅料检测标准进行梳理,通过数据库的形式将各种药用辅料的标准统一收载后,建立标准筛选机制,明确各级标准之间的优先选择标准。如某种药用辅料,既有《中国药典》标准也有《美国药典》标准和《欧洲药典》标准的,优先选择《中国药典》标准。《中国药典》(2015年版)收载的药用辅料个数为270个,与《美国药典》38版收载的药用辅料个数(516个)还有一定的差距。因此,对于应用范围广,标准较多、较杂的药用辅料,建议尽快起草相应的国家标准,增加药用辅料品种数量;允许根据特定制剂的需求,对药用辅料标准进行调整,推行《中国药典》适用性证书。(作者:上海市食品药品包装材料测试所 李向辉)


(责任编辑:郭厚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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