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药品审评制度研究(十九)

作者:     来源: 中国健康传媒集团-中国医药报 2019-05-23

  突破性治疗认定的程序


  (一)认定申请的提交


  虽然申办者在首次提交研究用新药申请或此后的某一时间,可以申请突破性治疗认定,但直至获得初步临床证据,证明“该药品可能在一个或多个重要临床终点,证实相对于已有治疗有实质性改善”时,才能提交突破性治疗认定申请,因此,FDA在大部分情况下,以对研究用新药申请加以修正的形式,来提交突破性治疗认定的申请。因为突破性治疗认定的初衷是形成证据,以支持尽可能有效率的许可,所以,FDA在提交新药上市申请、生物制品申请或补充申请之后,很少会提出突破性治疗认定申请。


  如果申办者没有提出突破性治疗认定的请求,那么在审评可用数据和信息之后,审评机构认为该药物研发项目可能符合突破性治疗认定的标准,而且能通过对突破性治疗的认定,使申办者在尚未完成的药物研发项目与未来的药品审评中受益,FDA也可能建议申办者考虑提交突破性治疗的认定申请。然而,审评机构仍需对申报者提交的申请及初步临床证据加以审评,以确定其是否符合突破性治疗的认定标准。


  (二)认定申请的内容


  突破性治疗认定申请应包括下列信息:


  1.如果将突破性治疗的认定作为申办者研究用新药申请的修正来提交,在申请信函中应当以粗体、大写字母写明“突破性治疗认定申请”。如果申请与初始的研究用新药申请一同提交,在申请信函中应当以粗体、大写字母分别写明“初始研究用新药申请”和“突破性治疗认定申请”。


  2.在申请信函中,应写明申办者联系人的姓名、联系地址、电子邮件、电话号码和传真号码。


  3.在可行的情况下,写明研究用新药申请的编码。


  4.在可行的情况下,药品申请应载明专利名和活性成分,生物制品申请应载明适当名称和专利名。


  5.研究用新药申请提交给的药品审评内设部门名称。


  6.拟治疗的适应证。


  7.针对所研究的适应证,申请突破性治疗认定的简洁信息摘要中,应阐明认为该药能治疗某种严重疾病的基础信息,以及可能证实该药品相对于已有治疗方案具有实质性改善的初步临床证据。FDA并不期待申办者提交主要数据或数据集,但申办者应描述初步临床证据。


  8.如果可以,列出此前提交的研究用新药申请中与申请认定突破性治疗相关的文件清单,并注明提交日期。


  (三)FDA的回应


  FDA将在收到突破性治疗认定申请之后60日内做出回应。


  1.认定函


  如果FDA认为可以适用突破性治疗路径对研发项目进行审评,认定函将包括如下内容:对相应药物申请适用突破性治疗的程序;FDA将为申办者的后续研发提供指导;要求申办者的药物研发项目持续符合突破性治疗认定的标准。


  2.拒绝认定函


  如果确定突破性治疗认定申请不完整,或者该药物研发项目不符合突破性治疗的认定标准,FDA将向申办者发出拒绝认定函,明确不准予突破性治疗的认定,并说明理由。拒绝认定函还可能包括对申办者后续研究的建议。


  (四)突破性治疗的继续认定


  在药物研发过程中,有些曾被认定为突破性治疗的药物可能不再被认为是突破性治疗。例如,药物研发项目可能使用早期临床试验来证明自己的响应率明显高于已有治疗方案,从而被准予突破性治疗认定,然而后续的来自较大规模研究的中期数据可能证实,其所产生的响应率显著低于早期临床试验观察的结果。此外,如果申办者自身不再准备按照突破性治疗路径从事药物研发及申报,应当告知审评机构。


  当出现的数据不再支持突破性治疗认定,或者不再推进突破性治疗药物的研发项目时,FDA会发函告知申办者撤销认定的打算,并给予申办者机会,令申报者说明该药物继续符合突破性治疗认定标准的理由。


  (摘编自《美国药品审评制度研究》  中国医药科技出版社出版 袁林 著)


(责任编辑:齐桂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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