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将示范创建作为“民生工程”<br>基层药品监管体系不断完善,群众满意率明显提升

  • 作者:邵小青、侍苏华、
  • 来源:中国医药报
  • 2014-09-06 07:51

    据中国医药报江苏讯  记者邵小青  通讯员侍苏华  李杭军  何益报道  近日,江苏省食品药品监管局组织检查组,对张家港市创建药品安全示范县工作进行试点验收。通过一系列暗访、资料审核和现场检查,检查组认为张家港市创建药品安全示范县工作达到了《江苏省药品安全示范县(市、区)创建工作评价细则》的要求,验收合格。江苏省局局长胡晓抒在验收工作通报会上表示:“药品安全示范县创建不是政绩工程,也不是最终目标,仅仅是开展药品安全示范创建工作的一个新开端,全省要将示范县创建作为民生工程抓紧抓好,抓出成效,为切实保障改善民生,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做出积极贡献。”
    作为首个验收城市,张家港市政府将“创建药品安全示范县”作为今年全市经济社会工作目标任务之一,并将加强药品安全监管写入政府工作报告。市委、市政府将药品安全工作纳入对镇(区)的年度目标责任制考核内容,各相关部门密切配合,通过构建药品安全基础保障、药品安全责任管理、药品安全诚信评价、药品安全应急处置“四大体系”,健全三级联创、多元考评、专项整治“三大机制”,打造数字药监信息、医药产业载体“两大平台”,确保了创建工作顺利开展。据张家港市统计局调查数据显示,张家港市药品市场秩序总体满意率达96.8%,药品安全知识知晓率达87.7%。
    江苏省共有28个县(市、区)被确定为创建国家级药品安全示范县试点单位,14个县(市、区)作为省级试点单位。为确保示范创建工作成效,江苏省局成立了由局长胡晓抒任组长、各分管局长任副组长,各有关处室负责同志为成员的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切实加强对创建工作的组织领导。全省各创建县也切实加强对创建工作的组织领导,江阴市、常州武进区、南京鼓楼区等创建单位将创建工作纳入政府工作框架和考核指标;大丰、宜兴、靖江、东海等地药品安全示范县创建被列为“一把手工程”,由政府一把手牵头,相关领导分工负责,相关部门密切配合,统筹协调创建工作;一些地区与相关部门、乡镇、街道签订责任状,加大了创建推进力度;一些地区组织召开推进会、现场会,力求创建工作的规范化、标准化。
    各地食品药品监管部门通过督促创建单位完善监管档案,推进远程监管,实施信用等级管理,广泛开展药品安全宣传活动等形式,有效推动创建工作的深入开展。统计数据显示,目前,江苏省药品电子监管已覆盖生产经营企业4890家,建立基本药物品种档案2517件,成立药品不良反应监测机构24个,实施信用等级管理15582家。
    通过开展药品安全示范县创建活动,江苏省农村药品安全监管水平得到进一步提升。各级政府加大经费投入,明确药品安全工作职责,县、乡镇、社区三级药品安全监管体系不断完善。药品安全示范县创建也有力推动了江苏药品流通领域远程监管工作的开展。截至目前,全省药品远程监管系统覆盖药品批发企业344家,覆盖率达到94.2%;覆盖零售药店20210家,覆盖率达到90%。其中,南京、苏州、无锡、常州、镇江、扬州、泰州、南通、淮安、徐州、连云港等地药品批发企业远程监管覆盖率均达到了100%,南京、连云港等地药品零售企业远程监管覆盖率达到了100%。

分享至

×

右键点击另存二维码!

网民评论

{nickName} {addTime}
replyContent_{id}
{content}
adminreplyContent_{i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