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示范创建系列谈6】激扬示范创建的精气神
有一种担当叫示范,有一种责任叫创建。
所谓担当,就是担道义、担责任、担风险。所谓责任,肩扛千斤,谓之责;背负万石,谓之任。有多大担当才能干多大事业,尽多大责任才能有多大成就。
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创建,不是指令性任务,也不是“共同科目”“规定动作”,而是正向激励,属于“选修科目”“自选动作”。主动申请参加示范创建活动,纯粹是自我加压、自我挑战、自我超越,需要有敢于担当、乐于担当、善于担当和主动担责、认真负责、尽职尽责的精气神。
凭着这种精气神,示范创建的热潮一浪高过一浪,规模像滚雪球一样越滚越大。2014年7月全国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创建工作启动以来,连续3年3批试点城市累计达31个省(区、市)67个城市,覆盖了全国所有省会城市、计划单列市及部分基础较好的地级市,覆盖人口4.3亿、国土面积115万平方公里,生产总值约占全国一半。正所谓,“天有三宝日月星,人有三宝精气神”。
在肯定成绩的同时也要看到问题。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2011年以来连续5年的中国民生调查和2015年以来连续两年的创建中期评估显示,食品安全改善得到群众认可,但食品安全满意度还在低位徘徊;个别省份创建标准低、要求松,指导督促不够,那里的试点城市主动性、自觉性和创造性不足,创建力度不大,进展缓慢,没有特色亮点。这些问题引人深思:如何让创建城市的组织者不忘初心,坚持高标准严要求?如何增加示范创建含金量,提升群众的认知度和满意度?如何不断提高示范创建质量和水平,让“盆景”变成“风景”?为此要做的工作很多,但关键还是要坚持“正向激励”,不断激扬示范创建的精气神。
示范创建是崇高荣誉,要始终坚守这块“精神高地”。各地争先恐后踊跃报名参加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创建,并非是抢项目争资金,恰恰相反,是看中了“示范创建”这份纯粹而高尚的荣誉。“在一切高尚的情感中,荣誉心是人的最高尚的情感之一”。面对荣誉的这份厚重和弥足珍贵,既要心怀敬重又要有所畏惧。因为,只有心怀敬重,才能把示范的每一件事情做精彩,把创建的每一项工作干到极致,让组织放心、让群众点赞;只有心存敬畏,才能更加深刻地感触到荣誉的精神实质和鲜活内涵,才能避免流于光环表面的浅薄,走出“政绩饥渴症”“政绩焦虑症”的怪圈。
示范创建是庄严承诺,要始终保持“敢为天下先”的气概。信用无价,履诺是金。示范创建只有不忘初心,兑现承诺,才能逢山开路、遇水搭桥,抓铁有痕、踏石留印,久久为功、善作善成。但一些地方和部门也存在践诺不实、推进不力等问题。有的遇到“硬骨头”畏葸不前,常常“绕着问题走”;有的缺乏实质性举措,“只听楼梯响,不见人下来”;有的责任不清、协调乏力,导致示范创建陷入“空转”。“气”是力量的源泉,困难吓不倒、重担压不垮、履诺不含糊,全靠一口气。示范创建,必须以蓬勃朝气、昂扬锐气、浩然正气,勇于超越自我,不断攀登新高,立起标杆,走在前列。
示范创建是新的“赶考”,要聚力凝神争当“优秀考生”。《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创建标准(2017版)》设置的3个否决项中,有两个客观指标和一个主观指标。一个客观指标是不发生重大食品安全事故或影响恶劣的食品安全事件,这是示范创建工作必须坚守的底线。另一个客观指标是国家抽检本地食品安全状况较好,这既是一个越高越好的安全上限指标,也是一个不可逾越的最低合格底线指标。一个主观感受、可能波幅较大的指标是当地群众食品安全总体满意度,这是创建工作的根本标准和价值所在。人民群众赞不赞成、拥不拥护、满不满意,是示范创建工作的目标方向、行动准则和考评准绳。政府相关部门是创建组织者也是考生,当地群众是创建参与者也是考官,考生是否优秀、答卷是否满意,群众说了算。对人民群众满意度低、食品检验合格率不高、发生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要严格实行一票否决制,宁缺毋滥,坚决捍卫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品牌的公信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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