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促销员和店员应一视同仁

  • 作者:朱丽华
  • 来源:中国医药报
  • 2014-09-06 09:10

    以往,我们总是把过度服务及其带来的种种弊端归咎于驻店促销员,并常常抱怨他们对药店发展“不闻不问”。可如果我们抛弃固有的偏见,就不难发现,这种“冷漠”并非没有来由。促销员和普通店员虽然“背景”不同,但都在为药店销售额的增长做出自己的贡献,甚至有些促销员的贡献比一般店员还大。可是,由于种种原因,促销员却很难享受到普通店员的待遇,比如药店的促销返利,就大多是店员“独占”,促销员很难分得一杯羹。
    实际上,相信很多药店的经营者都看得出,门店销售任务的完成,离不开促销员的努力,但由于促销员是由聘用单位管理并发放工资,药店只是负责在营业现场对促销员的行为进行规范,所以大多数药品零售企业对促销员和店员并不执行相同的奖罚制度。对此,笔者认为,要调动促销员的积极性,使其真正融入到药店中来,就必须一视同仁,当促销员做出贡献时,理应得到和店员相同的奖励;当其犯错时,理应受到和店员相同的处罚。
    仍以促销返利的分配问题为例,如果事前已签订相关条约,规定促销员不参与店内的任何经济考核,则应按章办事,店长不能私自作主将返利分给促销员,以免引起其他员工不满。但如果事前并未有类似约定,店长则不妨征求促销员的意见,愿意参加奖罚考核的促销员可以签订责任书:完成任务可获得与其他店员同等的奖励;完不成任务必须按照规定承担处罚。另外,对于无意参与店内考核的促销员,则不必强求其参加店内的考核。
    当然,任何事情都不可能做到绝对公平,但对店内的员工和促销员,药店管理者至少应做到相对公平,尽量给予促销员一个平等、宽松的工作环境,让促销员与药店的命运相连。这样,促销员在促销自己的品种时,才会主动关心药店的运营和发展,甚至帮店员做一些其他工作,从而避免过度服务带给药店的一些危害,并减轻店员的工作强度,达到相互促进、相互帮助、共同提高的目的。

(责任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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