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多措并举深入宣贯《食品安全法》

  • 作者:於红焰
  • 来源:中国医药报
  • 2015-09-28 11:01

  本报讯  开展省级食品安全示范县创建、举办食品企业法人代表分级培训、召开座谈会……9月初以来,四川省食品安全委员会利用新修订《食品安全法》即将实施的契机,密集推出一系列宣贯新法的重大活动和举措,全省50余万户食品生产经营单位积极响应,自觉担起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全省食品安全专家、法律工作者、新闻媒体、消费者代表及社会各界共同行动起来,积极参与食品安全监管和新法解读,上演了学法用法“大合唱”。

  新修订的《食品安全法》出台后,四川省食品药品监管局先后开展了全省食品安全示范创建、食品生产经营企业法人代表千人培训、全省食品安全追溯体系建设等工作。在8月底举行的首期四川省法治专题干部大讲堂上,国家食品药品监管总局局长毕井泉为全省200余名领导干部作了食品药品监管专题报告,并就新法贯彻实施提出了明确要求。

  在宣贯新修订《食品安全法》中,四川省局着重建立完善与《食品安全法》相配套的法规制度,通过与相关省级部门签订战略合作协议等形式强化部门协作,持续开展专家巡回基层食品安全大讲堂,《食品安全法》有奖征文,《食品安全法》进乡镇、进商场、进市场、进企业、进学校等活动,并充分利用新闻媒体展开宣贯,将把9月30日、10月1日作为集中宣传点,在全省多个旅游景区、车站、高速路等重点部位,采取悬挂横幅、电视公益广告、电子屏播放、广告牌展示、张贴海报、信息推送、微信传递等方式进行立体宣传。四川省局着手开展新法贯彻实施督查,对监管不力、执法不严的行政人员将严肃问责,保障新法高效、快速实施。

  四川省食安委各成员单位也积极参与宣贯《食品安全法》。四川省卫生计生委专门组织了新修订《食品安全法》学习,印制了1万册《食品安全法》手册发放给市州及县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并在“世界卫生日”、“食品安全宣传周”、“天府健康论道”等活动中强化宣贯,此外还举办了4期培训班,共计培训食品安全相关工作人员400余人,企业人员100余人。四川省公安厅继续强化刑事打击,重点打击肉、油、蛋、奶等群众日常消费食品领域的违法犯罪,进一步加强与法院、检察院等部门的密切沟通,统一案件的证据证明标准和证据规格,加强判例指导,推动立法完善;同时研究细化公安机关行政拘留处罚措施,进一步加强食品药品安全领域的行刑衔接。四川省法制办加快修订完善新法配套法规制度,正会同四川省局组成调研组开展《四川省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和食品摊贩监督管理条例》的立法调研,加速推进该条例的出台。四川省农业厅突出标本兼治,以农业标准化生产和品牌化经营为抓手,加快农业地方标准的制修订,做好食用农产品、投入品和产地环境监测,加大农药兽药残留、重金属污染、违禁物质等风险因子监测,并做好与省食药监部门的沟通衔接,加快草拟农产品准出与准入相关制度,打通全程监管链条,力争农产品监测合格率保持在96%以上。 (於红焰)

  编后:新修订的《食品安全法》实施在即,四川省的做法启示我们:要想做到守法、用法,就必须把知法、学法、懂法作为必要前提。学以致用,不学无以致用;用以促学,不用无以促学。实践也反复证明:只有在掌握法律的基础上,使法律得到严格的执行,才能彰显法律的价值和权威。如果知之甚少,执行不力,再完善的法律也是一纸空文。

  新修订的《食品安全法》颁布以来,按照“谁执法谁普法”的要求,各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不断加大学习和宣贯力度,增强公民法律意识,明确行为界定,为新修订的《食品安全法》的顺利实施奠定基础。我们要以新修订《食品安全法》的实施为新起点,借鉴先行经验,加大普法用法力度,积极营造食品安全社会共治的良好氛围。

(责任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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