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将持续开展食品抽检预警安全风险

  • 作者:李雪墨
  • 来源:中国医药报
  • 2016-02-22 09:52

  近日,国家食药监管总局发布2016年食品安全抽检计划。抽检计划涵盖33大类食品、129个食品品种、200个食品细类,共安排抽检129.33万批次。

  2016年抽检的食品品种覆盖了广大消费者日常食用的所有品种,既包括百姓日常消费的菜、粮、油、蛋、奶,又覆盖社会关注度极高的婴幼儿配方乳粉、餐饮自制食品、保健食品,还包括食品加工用到的食品添加剂,覆盖面较广,紧贴百姓消费需求。

  从这几年抽检的情况看,我国食品安全持续稳中向好,国家食药监管总局希望通过持续开展的监督抽检工作,逐步消除风险隐患,实现对食品安全问题的早发现、早研判、早处理。

   抽检是重要的评价指标

  如何评价一个国家的食品安全水平是一个比较复杂的问题,目前国际上还没有公认的科学评价模式,而食品抽检结果是食品安全状况评价的一个参考指标。有专家把我国从上世纪80年代到现在的抽检数据进行了汇总分析,样品合格率从71.3%持续上升,近几年一直保持在95%左右的水平。2015年国家食药监管总局在全国范围组织食品抽检合格率为96.8%,从一定程度上反映了我国食品安全持续稳中向好的趋势。

  2月2日,国家食药监管总局2016年度首场新闻发布会上介绍,食品药品监管部门组织的监督抽检考虑了覆盖品种、指标、企业、区域等方面因素,在计划制订时广泛征求了专家学者、行业企业和广大消费者的意见建议,建立了严格规范的实施制度。从品种上,基本覆盖了加工食品、食用农产品、餐饮食品和食品添加剂等各类别;从指标上,基本覆盖了目前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的安全性指标以及有关部门规定的禁用物质;从企业上,基本覆盖了获证生产企业,同时以流通环节抽样为主,涵盖生产、流通、餐饮、进口、网购等不同业态;从区域上,覆盖了城市、城乡接合部和农村等不同区域,同时加大对食品生产聚集区、食品及食用农产品集中交易市场、食品问题多发区、大型集体餐饮场所,以及农村、城乡接合部、中小学校及周边等重点区域食品的抽检力度。综合这些因素,监督抽检结果一定程度上能科学反映食品安全总体水平。

    婴幼儿配方乳粉月月抽

  2015年,国家食药监管总局组织对全国所有婴幼儿配方乳粉生产企业和部分进口婴幼儿配方乳粉开展了每季度监督抽检,共抽取3397批次产品,检验项目包括营养成分、污染物限量、微生物限量等60项,覆盖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的全部项目。检出不合格样品94批次,其中36批次样品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要求,存在食品安全风险;58批次样品不符合产品包装标签明示值,但不存在食品安全风险。在94批次不合格样品中,不合格婴幼儿配方羊乳粉48批次,其中,18批次产品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要求,30批次产品不符合产品包装标签明示值。总局对抽检检出问题的企业组织开展了食品安全审计。

  2015年监督抽检和食品安全审计工作显示,我国婴幼儿配方乳粉质量安全水平稳定向好,检出问题的企业多为规模较小的企业,特别是一些婴幼儿配方羊乳粉生产企业没有严格按照生产许可要求组织生产,不能全面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个别企业还存在原辅料采购使用、环境卫生、出厂检验方面管理不严格,未按照生产配方及工艺要求严格添加营养强化剂等问题。对抽检出问题的企业,有关省市食药监管部门不仅给予了从严处罚,而且责令相关企业停产整顿。

  2016年,国家食药监管总局将进一步加大婴幼儿配方乳粉监督抽检力度,开展“月月抽检”,及时公布抽检结果。同时,将组织开展婴幼儿配方羊乳粉区域性专项治理行动,有针对性地加强婴幼儿配方羊乳粉监管,严厉打击违法违规生产经营行为,及时消除风险隐患。

  国家食药监管总局按照风险等级

  分级分类监管理念确定抽检频次,婴幼儿配方乳粉每月抽检,乳、肉、油等高风险食品基本实现每季度抽检一次,含乳饮料、膨化食品之类的较高风险每半年抽检,比如固体饮料之类的一般风险品种每年抽检。

   农兽药残留持续监测

  国家食药监管总局从2015年下半年开始,逐渐加大对食用农产品的抽检力度,从基层做起,从菜篮子抓起,要求市县局根据行政区域内食用农产品销售和消费等特点,并结合既往发现的农兽药滥用和残留问题,确定具体抽检品种和检验项目,重点加强对叶菜类蔬菜抽检和禁限用农兽药检验。

  2016年,国家食药监管总局将从三方面加强监管:一是加大食用农产品抽检力度。将果蔬、畜禽、水产等三类农产品和粮食及其制品纳入年度食品安全抽检及监测计划的常设品种,扩大抽检监测面,重点对各类禁限用药物及容易超标的农兽药残留项目进行持续抽检监测;二是落实食用农产品销售者和集中交易市场开办者主体责任。指导各地加大监督检查力度,指导督促集中交易市场开办者建立食品安全管理制度等,加强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防控,承担管理责任;督促食用农产品销售者建立健全进货查验记录、市场准入、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自查等制度,落实主体责任;三是加强综合治理。严厉打击销售农兽药残留超标等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用农产品违法行为,开展果蔬、畜禽、水产品等专项整治工作,提升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保障水平。

  国家食药监管总局还将加强与农业部门的工作衔接,针对农兽药残留等食用农产品监管重点难点问题加强沟通研判,加快建立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链条,加快落实食用农产品产地准入和市场准入管理衔接机制,加强联合监督检查和执法,共同提升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保障水平。

  对于抽检发现的不合格产品,总局颁布的《食品安全抽样检验管理办法》和抽检监测工作规范对核查处置的时限都有明确要求,突出一个“快”字:对抽检发现的不合格产品第一时间启动核查处置,即便是企业提出复检或异议的,也及时对不合格产品采取控制措施。涉及行政处罚的案件,按照《行政处罚法》的要求履行相关程序,一般2~3个月左右处置完毕。在检验过程中一经检出可能对人民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造成严重危害的产品,立即启动应急处置程序,通知相关省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在24小时内启动核查处置。

  2016年,食品安全抽检将按照国家、省、市、县四级明确分工,按企业规模、业态形式、检验项目等确定抽检对象和内容,突出重点加强安全性指标检验、高风险品种检验频次和对市场占有率高企业的抽检。通过持续开展的监督抽检工作,逐步实现对食品安全问题的早发现、早研判、早处理,守住不发生系统性区域性食品安全风险的底线,同时强化企业落实主体责任,推进诚信体系,推动标准完善。

   相关连接

  2016年抽检食品品种包括:粮食加工品、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调味品、肉制品、乳制品、饮料、方便食品、饼干、罐头、冷冻饮品、速冻食品、薯类和膨化食品、糖果制品、茶叶及相关制品、酒类、蔬菜制品、水果制品、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蛋制品、可可及焙烤咖啡产品、食糖、水产制品、淀粉及淀粉制品、糕点、豆制品、蜂产品、保健食品、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婴幼儿配方食品、特殊膳食食品、餐饮食品、食用农产品、食品添加剂。

  2016年抽检对象为食品、食品添加剂、保健食品生产和经营企业,食用农产品批发市场和销售者,餐饮服务提供者。包括批发市场、农贸市场、商场、超市、小食杂店等不同业态。餐饮环节抽样重点为学校和托幼机构食堂以及中央厨房、集体用餐配送单位、旅游景区餐饮服务单位等。抽样地点主要为流通环节,流通环节未抽到的样品,将在生产环节抽取。

(责任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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