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聚焦风险实施药品经营企业分级分类管理
本报讯 近日,辽宁省食品药品监管局召开全省药品流通监管风险防控工作座谈会,分析研究当前药品流通监管形势,深入排查、研判风险隐患,交流讨论思想方法和工作方法,提出一系列行之有效的监管举措,防止出现系统性、区域性风险。
5月9日,辽宁省局发布关于做好全省药品流通领域违法经营行为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要求各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监督和推动辖区内药品批发企业开展自查,并根据企业自查和整改情况进行监督检查,严肃查处违法违规行为,及时上报查处情况。辽宁省局将在企业自查、市局检查基础上,统一培训检查人员,组织精干力量,采取异地交叉检查方式,有针对性、有重点地实施监督检查,确保整治工作取得实效。
会议指出,当前全省药品流通监管形势总体稳中趋好。但也应看到,针对全省医药企业数量大、集中度低、体质弱、结构不合理的现状,一些风险问题不容忽视,有的问题长期存在,有的问题带有“潜规则”性质,很容易引发系统性、区域性风险。为有效防控药品流通环节安全风险,各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要进一步落实监管责任,推进实施药品经营企业分级分类管理和省市县三级监管事权划分;聚焦风险问题,进一步加大监督检查工作力度和频次,开展有针对性的飞行检查;积极推进体制机制创新,进一步完善法律法规体系,严格依法行政,提升监管科学化水平。
会议要求,全省各级药品流通监管人员要进一步统一思想认识,发扬工匠精神,加强对风险问题调查研究,正确理解政府、监管部门、企业三者关系和职责要求,明确监管责任,量化工作任务,不断完善日常监管制度,全面提升全省药品流通监管水平。(崔大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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