仙居试水食品安全村民自治

  • 作者:柯芦倩 应君怡
  • 来源:中国医药报
  • 2016-08-01 08:58

  本报讯  近日,浙江省仙居县安洲街道西灿村召开食品安全村级自治管理试点工作动员大会暨食品安全村社公益金项目启动仪式。这是仙居县开展食品安全治理体系现代化建设综合创新活动的一个试点项目,也是县、乡、村三级联动创建省级食品安全县的举措之一。

  农村食品安全事关村民切身利益。为构筑群防群治的食品安全防线,丰富食品安全基层责任网络内涵,保障基层食品安全,仙居县食安办和县食品药品监管局在认真调研摸排的基础上,积极探索和创新农村食品安全监管方式,选择以西灿村为试点推行食品安全村社村民自治模式。

  “试行食品安全村民自治模式,是强化村民食品安全参与意识的创新举措,也是食品安全从政府管理向社会治理的重要转变,更是突破农村食品安全监管瓶颈、创新监管机制的一个大胆尝试。”仙居县食安办主任王光灿说。

  西灿村位于仙居县安洲街道城郊接合地带,现有食品单位21家,其中食品流通单位13家,餐饮服务单位8家。食品流通环节以蔬菜、烟酒和小食杂店为主,餐饮环节包含小餐饮、中型餐馆和单位食堂三种形式。

  根据试点工作实施方案,西灿村经过村民代表大会讨论通过,制订了食品安全村规民约,成立了食品安全村社自治领导小组,由西灿村党支部书记和村委会主任担任组长,并设立食品安全村社自治工作室,监督推进试点工作的落实。同时要求村级协管员配合监管部门做好日常监管,由两名以上协管员负责监督村社范围内食品生产经营户的生产经营行为,依据自身职责对生产经营者进行监督检查,并予以记录,由监督检查人员签字后归档。在工作中坚决杜绝以罚代管、重案不报,立起对非村规民约规定的违法行为及时上报街道食安办和相关监管部门的规矩。

  西灿村还设立了食品安全公益金,制定了管理办法,要求食品安全公益金首次由街道从食品安全专项基金中划拨一部分,村级集体资金拿出一部分,专项用于食品安全工作,包括奖励村内规范诚信经营的经营户和对消费者维权的先行赔付,按规定纳入村级财务管理,实行“收支两条线”,专款专用,结余转下一年继续使用,不得用于平衡一般预算。

  “这段时间试点开展村民自治以来,关于食品安全的一些小事都可以按照村规民约自己解决了,协管员们的威望提升了,工作积极性更高了。”说起村民自治,西灿村党支部书记张广生对这项工作的前景抱了很大期待。安洲街道食安委主任、办事处主任杨含呈也表示,安洲街道将大力支持、配合食药监管局的工作,在西灿村把村级自治试点工作做实做好,让其成为安洲街道食品安全工作的一个品牌,成为仙居县的一个亮点。

  动员大会上,西灿村党支部书记和食品经营户代表作了表态发言,食品经营户还一一签订了食品安全责任书,强化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的义务,落实好第一责任人的责任。(柯芦倩  应君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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