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药安全三湘行】攸县农村食品安全村民自治试点成效明显

  • 2017-11-28 12:55
  • 作者:喻灿华
  • 来源:中国健康传媒集团-中国医药报

       中国医药报记者喻灿华 报道  农村红白喜事聚餐登记备案、报告、监管到位;食品经营户店内证照齐全、干净卫生;村头寨尾再无非法销售食品的流动摊贩……湖南省株洲市攸县在春联办事处山背村试点推行农村食品安全村民自治制度一年来,迎来了令人欣喜的变化。


  农村食品安全事关农民切身利益。2016年10月10日,攸县春联办事处山背村食品安全村民自治委员会正式揭牌成立,主任由村委会主任兼任,成员由村干部、乡镇驻村干部、村民代表和诚信经营的食品生产经营户组成。这是该县推行农村食品安全村民自治制度、构筑群防群治食品安全防线的一个大胆尝试,也是湖南省两个试点村之一。


  在攸县食品药品监管部门的专业培训和指导下,山背村食品安全村民自治委员会采取“三级管理、四自方针、五项职责”方式全方位推进。三级管理,即由乡镇干部、村干部和德高望重的村民三级层面进行管理;四自方针,即由自治委员会制定《食品安全村民自治章程》,明确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自我维权的四自方针;五项职责,即村民自治委员会负有宣传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开展食品安全知识培训、调处维权、监督举报和协助检测五项职责。


  攸县食品药品监管部门编印了2万册《农村食品安全村民自治制度宣传资料》《食品和药械科普知识手册》《农村食品安全宣传手册》等科普资料,发放给农民群众和食品经营户学习。同时,在乡镇政府、村委会、主要街道设立宣传栏,宣传食品安全法律法规、食品安全知识,定期发布食品安全警示和不法生产经营行为信息,倡导健康的饮食方式,帮助村民树立自治观念,发动和引导农村居民积极参与农村食品安全治理。村民自治委员会与食品生产经营户签订《食品安全责任书》,建立食品经营户信用档案。


  自推行农村食品安全村民自治以来,该村食品经营户索证索票率、购销台账建立率均达100%,食品生产经营者的主体资格合法率达100%,投诉举报处理满意率达100%,违法案件查处率达100%,试点村协助职能部门开展食品快速检测2次,检测食品30余个品种。农村食品市场经营秩序得到有效规范,监管效能得到有效提升。“政府主导、部门协作、村民参与”的共治工作机制初步形成。 


(责任编辑:齐桂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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