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规范食品小作坊让百姓有“获得感”

  • 作者:刘启国
  • 来源:中国医药报
  • 2016-08-15 13:03

  本报讯 “这下我们也是‘正规军’啦!”8月2日上午,福建省厦门市秋豆豆制品加工店的郭老板拿到了期盼已久的福建省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生产加工条件核准证(简称“核准证”),激动不已。至此,厦门市全市117家食品加工小作坊已有16家食品小作坊经过生产条件改造后,拿到了合格的“身份证”。

  提起食品加工小作坊,人们的印象中都是“加工场所狭小、噪音扰民、从业人员素质低,卫生脏乱差,流动性大”,被群众称为“游击队”。而小作坊加工出来的食品是否安全,往往令人生疑。“和诸多地方食品小作坊一样,厦门小作坊也具有从业人数少、生产条件简单、检验手段不足等问题。”厦门市食品药品监管部门相关负责人介绍说。

  为改变这种现状,去年9月,厦门市政府公布了《厦门市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允许生产加工的食品目录(第一批)》,将小作坊正式纳入规范核准范围。《目录》面向全市实施,包含糕点、豆制品等共8类15种产品,规定了食品的检验执行标准和监督检验项目,明确了小作坊食品的定义及基本生产流程。其中也包括了碱面、粿条、土笋冻等厦门人“从小吃到大”的传统食品。这意味着,生产上述食品的小作坊,只要按照相关要求,从质量管理、加工场所、设备和加工器具、人员管理、生产加工等方面对生产条件进行规范,经过核查并验收后,即可获批拿证。首批《目录》出台后,小作坊业主的办证积极性高涨。因为有了核准证,小作坊就能打破销售区域的限制,迈过商超的门槛,通过签订供销合同,进入更大的市场。

  今年年初,厦门市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又制定了《厦门市2016年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示范点创建工作方案》。《方案》明确,对生产传统低风险食品的,纳入目录管理、尚未取证的小作坊,监管部门将督促其依法申办生产加工条件核准,如暂不满足条件,限期整改、限期申证。截至6月底,厦门市6个区已各建成了一家小作坊示范点。今年内,厦门市将在全市范围内建成15家小作坊示范点,从而推动全市小作坊食品质量安全水平的提升。

  在对小作坊进行规范引导和督促办证的同时,对那些不合规且屡教不改的经营户,厦门市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加大了查处力度。通过开展专项行动,集中整治一批风险隐患突出的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严厉查处一批制售假冒伪劣食品的“黑作坊”、“黑窝点”。数据显示,今年上半年,该市监管部门共对小作坊食品监督抽检65批次。其中,一季度抽检25批次,合格24批次,不合格1批次,合格率96%;二季度抽检40批次,全部合格,小作坊食品安全情况总体向好。(刘启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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