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结案件628件 浙江以“钢刀利刃”严查药械化违法行为
中国食品药品网讯 2020年以来,浙江省药品监管部门始终坚持严查药械化违法案件不动摇,以“钢刀利刃”保障公众药械化使用安全。截至5月底,该省共办结药械化违法案件628件,同比下降30.2%,其中药品257件、医疗器械221件、化妆品160件,涉案金额逾3800万元;责令停产停业7户,移送公安机关案件12件。
浙江省药品稽查局工作人员表示,由于受到新冠肺炎疫情、机构改革等因素影响,该省今年上半年的药械化违法案件查办面临种种困难,数量同比也有较大降幅。但该省药品稽查部门始终坚守办案主业不动摇,积极参与2020“药剑”行动、高风险医疗器械专项整治、医疗器械“清网”行动、疫情防控医疗器械质量安全专项检查、高风险化妆品生产企业专项整治、化妆品“线上净网线下清源”专项整治、美容美发单位化妆品安全专项整治等检查整治行动。
据了解,截至目前,浙江省药品稽查局对绍兴、台州、温州等地在机构改革前未执行完毕的31件案件进行了督办,并通过电话、微信或直接参与查办等方式对杭州、嘉兴、衢州等地的24件案件予以了指导协调。
在疫情防控期间,浙江省药品监管部门更是强化了对抗疫药械有关案件的查办力度,与公安机关等部门保持密切协作,共同查办了“4·20”口罩案、“飘安口罩”系列案等典型案件。
在严格案件查办的同时,浙江省药品监管部门始终重视投诉举报的“哨卡”作用。其一方面启用了统一的“12315”市场监管投诉举报平台,并完成了之前的“12331”系统存量投诉举报件“清零”工作;另一方面依法妥善处置投诉举报件和网络案件线索,保持高办结率。
据统计,截至5月底,浙江省本级投诉举报中心共接收投诉举报、政务咨询和意见建议360件,接听投诉举报和政务咨询电话140次,接待来访群众6人次;投诉举报件按时办结率始终保持100%。(周其)
(责任编辑:张可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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