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山之石 | 治疗性蛋白质产品和参比制剂生物类似性的质量考量
本指南旨在为提供申请人根据 PHS 法案第 351(k)部分提交拟议产品上市申请化学、生产和控制(CMC)部分的科学和技术信息建议。
范围
本文件提供了关于评估拟议产品和参比制剂是否高度相似相关的分析性研究的指南,以支持生物类似性的证明。本文件并非旨在概述 FDA 确定互换性方法,这将在单独的指导性文件加以概述。虽然本指南特别适用于治疗性蛋白质产品,一般的科学原理可以为其他蛋白质产品的开发提供信息性,如在体内蛋白质诊断产品。如果按照本指南建议的国家最先进的技术,参比制剂或拟议产品不能被充分表征,可能不能根据 PHS 法案第 351(k)部分下的提交。FDA 建议申请人向 FDA 咨询以获得适当的提交途径。
本指南介绍了与评估拟议产品和参比制剂是否高度相似的其他CMC 信息。所有产品申请应该包含一个完整的、全面的 CMC 部分和适当的产品信息(例如 :表征、外源因子安全性、过程控制和规格)以便对产品进行充分审查。本指南应作为 FDA 描述评估蛋白质产品 CMC 信息。我们鼓励申请人早与 FDA 沟通,讨论申请人的拟议产品可能出现的特定 CMC 问题。
除了比较分析性研究、评估拟议产品是否与参比制剂生物类似,通常将包括动物研究(包括毒理学评估)和临床研究(包括评估免疫原性,药效学和 / 或药代动力学)。
本指南适用于根据 PHS 法案第 351(k)部分提交的申请。然而,本指南中描述的一些科学原理可以为 FD&C 法案第 505(b)(2)部分下某些生物制品的开发提供大量信息。FD&C 法案第 505(b)(2)部分和 PHS 法案 351(k)部分是两个单独的监管方案。本指南的目的不是描述根据这些方案批准的标准之间的任何关系。
一般性原则
分析科学的进步(物理化学和生物)使一些蛋白质产品在其物理化学和生物特性方面具有广泛的特征属性。这些分析性程序提高了不仅是需要的产品,还有产品相关物质,产品和过程相关的杂质的识别和表征能力。制造科学、生产方法以及分析性科学的进步,可以加强证实拟议产品和参比制剂高度相似的可能性,更好地定位参比制剂的物理化学和功能性特征。此外,分析科学的进步可以检测和表征蛋白质产品之间的差异。应进一步评估这些差异,来了解对产品性能的影响。
尽管分析技术不断改进,但是基于目前的分析方法可能无法检测或表明这两种蛋白质产品之间的所有相关结构和功能差异。对每一种分析方法的局限性进行深入的了解对于申请人成功识别剩余不确定性以及后续测试的设计非常关键。此外,可能存在对产品的结构属性和它的临床表现之间关系的不充分理解。申请人应使用具有足够灵敏度和特异性的方法来检测和表征,提出拟议产品和参比制剂之间的差异。因此,FDA 鼓励广泛使用最先进的技术。除了根据 PHS 法案第 351(a)部分要求提交完整的 CMC 数据外,根据 PHS 法案第 351(a)部分提交的申请要求包括支持拟议生物仿制品和参比制剂分析类似性的数据。分析类似性评估应清楚描述特定参比制剂的已知质量属性和性能特征。
比较分析性数据为生物仿制品开发项目提供了基础,并影响支持生物类似性证明的动物和临床数据类型和数量的决定。这些分析性数据应在产品开发早期获得,并与当局更详细地讨论,因为已知的质量属性可以用于生物仿制药的开发,并证明某些开发决定是适当的。因此,除了应提交初步比较分析性的相似性数据来支持初次咨询会议,FDA 鼓励申请人在开发过程早期提交比较性分析的相似数据 :药品临床试验申报前阶段 ;原始的药品临床试验申报提交或提交初始临床研究的数据,比如药效学和药代动力学研究。 一旦当局考虑分析性相似数据,FDA 最好提供有意义的拟议生物仿制品的额外动物和临床研究的输入范围和程度。
广泛、强大的比较结构性和功能性研究(这些可以包括生物测定,结合测定和酶动力学)以评估拟议产品和参比制剂是否高度相似。拟议产品和参比制剂之间是否高度相似是一个有意义的评估,取决于现有的最先进的分析检测能力,例如,通过蛋白质分子量、蛋白质的复杂性(高级结构和翻译后修饰)、异质性程度、功能特性、杂质谱和表示稳定性的降解概况。这些分析性评估中使用的方法,以及它们的局限性,应该由申请人进行说明。结构性质和功能表征的研究应当满足建立相关质量属性,包括定义产品的本质、数量、安全性、纯度和效能。应确定产品相关的杂质、产品相关的物质和过程相关的杂质,其特征酌情量化,并与多个批次的拟议产品和参比制剂比较,以可行性和相关程度作为评估产品安全性、纯度和效能的潜在影响评估。
一些蛋白质产物的一级结构可以是高度异质的,其可以影响蛋白质产品的预期临床表现。蛋白质异质性可以在数量上出现编码蛋白质序列和氨基酸的 DNA 中的重复性错误以及在转译过程中可能发生的错误合并,虽然这些错误水平通常较低。此外,大部分的蛋白质产品经过一些翻译后修饰,可以通过附加其他生化基团,如磷酸盐、各种蛋白质功能脂质和碳水化合物 ;通过翻译后的蛋白水解切割 ;通过改变氨基酸的化学性质(例如甲酰化)或许多其他机制改变蛋白质的功能。这样的修饰可能会导致细胞培养或蛋白的刻意修饰(例如,PEG 化)期间的细胞内的活动。其他翻译后修饰可以是制造过程的操作结果 ;例如 :发生糖基化,将产物暴露于还原糖。另外,储存条件可以引起某些降解途径如氧化、脱酰胺或聚集。所有这些产品相关的变异可能会改变重组蛋白质表达的生物学特性。因此,比较分析性的特征研究应包括这些蛋白质变异的相对水平的识别和测定。
蛋白质的三维构象是影响其生物学功能的一个重要因素。由于其大尺寸和蛋白 α 碳的旋转特性,造成蛋白质通常表现复杂的三维构象(三级结构,并且在一些情况下为四级结构),所得灵活性使蛋白质的构象随着时间的推移进行细微的动态改变,其中的一些可能是功能性活动所需的。这些旋转往往依赖于低能量的相互作用,如氢键和范德华力,这可能是因为对环境条件非常敏感。目前的分析技术是能够评估许多蛋白质的三维结构的。使用多个、相关的最先进的方法可以帮助确定三级蛋白质结构,并在不同程度上,四级结构可以添加信息来支持生物仿制品的制造。与此同时,一种蛋白质的三维构象往往难以定义精确使用的物理化学分析技术。拟议产品和参比制剂之间在高阶结构的任何差异应依据对蛋白质功能和稳定性的潜在影响来评价。因此,功能测定法也是用于评估高阶结构完整性的重要工具。
一个科学合理的表征,对拟议产品的化学、物理和生物特性提供一个全面的了解是至关重要的。知识的出现将服务于开发和产品的批准过程,支撑产品的质量和合适的控制系统的有效性性。
生产商应对拟议产品和参比制剂的适当批次进行深入的化学、物理和生物活性比较的分析(例如,效力),如适用的话,应与参考标准进行比较。通过多个批次的参比制剂和多个批次拟议产品可以估测整个批次的产品变异性。需要了解批次数量,并估计参比制剂和拟议产品批次间的差异性,不通过案例间有所不同,应当由申请人进行科学的判断。FDA 鼓励申请人向机构咨询,以确保评估适当数量的批次。并且应提供用于分析拟议产品的特定批次相似性研究、到期日期、时间框架以及批次分析和其他类型的研究。除了评估相似性,这些信息在确定接受标准是有用的。然而,验收标准应根据分析数据的总体性,而不是简单地对参比制剂的产品属性范围进行观察。这是因为某些产品属性的组合影响产品安全性、纯度和效能 ;因此,评价相似性和设定的规格时应考虑它们潜在的相互作用。例如,对于一些糖蛋白,四触角和 N- 乙酰基乳糖胺重复的含量和分布可影响体内的效力,不应当独立评价。此外,获得大量非临床和临床研究的数据,以及药物产品属性和性能之间关系的相关信息(见 ICH Q8(R2))也可以用来帮助建立验收标准。
一个广泛的分析表征还可能揭示参比制剂和拟议产品之间的差异,尤其是当使用分析技术定性或定量地鉴别产品属性差异。重点应放在发展正交定量的方法来明确区分产品属性的任何差异上。根据分析研究评估功能和物理化学特性(包括 :例如高阶结构、翻译后修饰、杂质及降解),申请人基于科学基础来选择适当针对性方法进行后续的动物(和 / 或)临床研究,以支持生物类似性。使用有意义的涵盖了大量的附加产品属性及其使用高灵敏度正交方法结合的指纹状分析算法这可能有助于比较拟议产品和参比制剂质量属性的差异是有用的。加强生产的科学性,如 ICH Q8(R2)的讨论,可以促进生产过程中更好地匹配参比制剂的质量。这种战略可以进一步量化两个分子之间的整体相似度,并为可后续的动物和 / 或临床研究提供更具选择性和针对性的方法。
通过分析多个生产批次的全面分析性特征观察到或设计的引入,应当清楚地描述和讨论拟议产品和参比制剂之间任何差异的种类、性质和程度。讨论应包括识别和比较产品特征的相关质量属性,因为这是评估拟议产品与参比制剂是否高度相似的重要因素。应评估观察到的两种产品之间结构和功能上的差异的潜在临床影响,必要时,由动物或临床研究支持。
一般情况下,申请人需要提供关于参比制剂和拟议产品之间的直接比较证实生物类似性的信息。在某些情况下,申请人可以在某些研究中使用非美国许可的参比产品证明拟议产品与美国许可的参比制剂生物类似。然而,作为一个科学问题,需要分析研究至少一个临床药动学研究,如果合适的话,至少有旨在支持生物类似性的 PD 研究,必须包括拟议产品与美国许可的参比制剂的直接充分比较,除非可以科学地证明不需要这个研究。如果申请人想要使用动物研究或临床研究的数据比较拟议产品和非美国许可的产品,根据 PHS 法案第 351(k)(2)(A)节的要求,申请人应提供充分的数据或信息以科学地判断这些比较性数据的相关性,并建立美国许可的参比制剂可接受桥梁。
作为一个科学问题,所需的桥接数据类型将始终包括分析研究(如结构和功能的数据,直接比较所有的三个产品(即拟议产品,美国许可的参比制剂和非美国许可的参比产品),可能还包括桥接临床 PK 和 / 或 PD 研究的数据。所有三个成对比较应符合分析性和 PK/PD 类似性预先指定的验收标准。这种做法的接受程度将根据具体情况逐案进行评估,并应事先与机构进行讨论。对于某些复杂的生物制品,可能需要修改后的方法。
在生物仿制品开发项目中使用非美国许可的参比产品,申请人需要解决非美国许可的参比产品和美国许可的参比制剂之间的科学桥接,包括比较性理化特征、生物测定 / 功能测定法、在压力条件下的降解以及比较临床 PK 和 PD 数据,在适当的时候,以解决剂型或初级包装对产品性能的影响。鼓励申请人与 FDA 在开发项目期间讨论科学证明的充分性,并连接至美国许可的参比制剂。FDA 将在 351(k)申请审查期间确定信息的充分性。
评估产品是否具有高度相似性的考虑因素
在评估产品是否高度相似时,制造商应考虑多项因素,包括以下内容。
表现机制
治疗性蛋白质产品可在微生物细胞(原核或真核细胞)、细胞系(例如,哺乳动物、鸟类、昆虫、植物)或从动物或植物衍生的组织来获得。据预计,拟议产品的表达结构将编码相同的一级氨基酸序列作为其参比制剂。然而,较小的修改,如 N- 或 C- 末端截短(例如,单克隆抗体的 C- 末端赖氨酸的异质性)预计不会改变产品性能,可能被调整并应当由申请人解释。应仔细考虑拟议产品和参比制剂所选择的表现机制之间的可能差异(即宿主细胞和构建体表达),因为表现机制的类型将影响过程和产品相关物质、杂质和蛋白质产品中可能出现的污染物(包括潜在外来试剂)。例如,该表现机制对于拟议产品翻译和翻译后调整的类型和程度有显著影响,可能增加拟议产品与参比制剂高度相似的额外不确定性。
缩小拟议和参比表现机制之间的差异,在某种程度上会增加产生高度相似的蛋白质产品的可能性。将在案例的基础上评估不同表现机制的使用。
制造工艺
在产品开发期间,对拟议产品生产过程中所有步骤有全面理解。从产品开发过程中获得的表征测试、过程控制和规格等信息对于拟议产品和生产过程必须是特定的。加强药物开发使用的方法,以及质量风险管理和有效的质量系统一起,促进高质量产品的生产。作为一个科学问题,根据 351(a)BLAs、药物主文件(DMF)模块 2,药物中间体或药物产品不适用于 351(k)申请,因为许可证持有者期望了解生物制品生产过程的相关知识和控制生产过程。如果申请人不打算生产许可产品,可以考虑其他类型的合同生产安排。
完成初始分析性类似评估之后,或者完成临床研究之后改变生产,申请人需要证实拟议产品变化前后的相似性,并且可能需要额外的分析性研究去支持 351(k)申请。变化的性质和程度可以确定这些额外相似性研究的程度。如果生产材料的过程不同于临床研究,分析性类似研究应包括足够数量批次的拟议的生物仿制品的临床研究。
理化性质评估
拟议产品和参比制剂的理化性质应考虑蛋白质产品的所有相关特征(例如,一级、二级、三级、四级结构,翻译后修饰以及功能性活动)。评估的目的是最大化地检测拟议产品和参比制剂质量属性的差异。
当设计和指导表征研究时,申请人应针对 ICH Q6B 中讨论的产品(及其变体)的概念。因此,这对于理解拟议产品和参比制剂的异质性很重要(例如,不同亚型的性质、位置和糖基化的水平)和不同种型的变化的范围,包括翻译后修饰产生的变化。
特定的分析方法学可以用于评估蛋白质的理化性质。已出版的文献中描述了这些方法学,包括科学文献、监管指南和药典纲要。一些技术文献提供了多种特征的信息。基于被表征的蛋白质的性质和对于参比制剂和拟议产品的结构和异质性的认知来选择适当的分析方法和对于产品性能至关重要的特性。
为了充分地解决全部的理化性质或生物活性,通常需要运用多种分析方法来评估相同的质量属性。使用不同的物理化学或生物学原理的方法来评估相同的属性是特别有价值的,因为它们提供了独立的数据来支持质量的该属性(例如,正交法评估聚集)。此外,利用串联互补的分析技术,如肽映射或毛细管电泳与分离的分子的质谱联用,为比较产品提供一个有意义且灵敏的方法。
不同于常规的质量控制检测,用于表征的产品测试不一定需要被验证。但是用来表征产品的测试应该科学合理,符合其预期的用途,并提供可重复的、可靠的结果。在选择这些测试时,重要的是要考虑蛋白质产品的特性,包括已知的和潜在的杂质。关于识别拟议产品和参比制剂之间相关差异的方法的能力信息,应作为比较的一部分提交。
选择检测和表征翻译后蛋白质修饰的测试应证明有适当的灵敏度和特异性以提供有意义的信息证明拟议产品和参比制剂之间是否高度相似。
功能活性
功能测定在蛋白质产物的表征中具有多个目的。 这些测试作为补充物理化学分析,是蛋白质产物功能的定性测量。
根据蛋白质的结构复杂性和可用的分析技术,理化分析可能无法确认高阶结构的完整性。相反,这种结构的完整性通常可以从产品的生物活性推断。如果参比制剂的临床相关作用机制是已知的,或者可以合理地确定,功能分析应尽可能反映这些作用机制。多种功能分析一般应作为评估分析相似性的一部分来完成。作为生产过程一致性、产品纯度、效能和稳定性的生产指标,功能活性的评估也有助于产品功能的评估。
如果一个参比制剂具有多种功能活性,申请者应该完成旨在评估该产品相关活动范围的一系列检测。例如,具有多个功能性结构域的表达酶和受体介导活动的蛋白质,申请人应评估这两种活性。可以通过多个参数来测定功能活性的产品(例如酶动力学或凝血因子相互作用),评估产品的每个参数特征。
申请人应认识到某些类型的功能测定的潜在局限性,如高变异性,这可能妨碍检测拟议产品和参比制剂之间显著的差异。因为一个高度可变的测定方法可能不能提供拟议产品与参比产品是否相似的有意义的评估。鼓励申请人开发较少变化,并对产品的功能活性变化很敏感的实验。此外,体外生物活性也许不能完全反映蛋白质的临床活性。例如,这些分析通常没有预测产品的生物利用度(药代动力学和生物分布),会影响药效学和临床性能。此外,生物利用度可以通过细微差异在很大程度上改变分布和其他转译后的修改。因此,当评估支持生物类似性数据质量的强度和需要额外信息时,应考虑这些局限性,可以处理其余不确定性。最终,功能分析是重要的评估临床前和临床研究中的中和抗体方法。
受体结合和免疫化学性质
当结合或免疫化学特性是蛋白质产品活性的一部分,应进行分析试验以描述拟议产品在这些特定性质方面的属性(例如,如果结合受体是固有的蛋白质功能,应测量该属性并用于比较性研究)(见 ICH Q6B 以获得更多信息)。例如表面离子共振、微量量热法或古典 Scatc 斯卡查德分析等各种方法,可以提供关于动力学和热力学的结合信息。这样的信息与拟议产品高阶结构的功能活性和特征有关。
杂质
申请人应在可行的程度上描述,识别和量化拟议产品和参比制剂的杂质。应用基于风险评估方法评估拟议产品和参比制剂的生产过程杂质的不同。如果比较理化分析揭示了两种产品的相关杂质水平相似,应用药理学 / 毒理学研究来表征特定杂质的潜在生物效应可能是没有必要的。然而,如果用于生产拟议产品的生产过程引入了不同的杂质,或者比参比制剂中出现的杂质水平更高,额外药理学 / 毒理学或其他研究可能是必要的。正如 ICH 行业指南 S6(R1)“生物技术药物的临床前安全性评估”中讨论的,“依靠纯化工艺去除杂质而不是确立临床前检测项目的资格”。
评估细胞底物(例如宿主细胞 DNA 和宿主细胞蛋白)、细胞培养组分(例如抗生素和培养基组分)和下游处理步骤(例如试剂、溶剂残留、溶出、内毒素及生物负载)所产生相关过程杂质。拟议产品的过程相关杂质预计与参比制剂中观察到的杂质不匹配。然而,应同时评估拟议产品工艺过程相关杂质和参比制剂中的杂质。杂质谱的不同对于安全性的影响应该被解决并有适当的数据支持。FDA 将运用特定的方法评估拟议产品和美国许可的参比制剂之间的差异,并考虑申请人对生物仿制品这些差异潜在影响的评估。在所有情况下,所选择的分析方法应能充分检测、识别和准确量化生物学上重要的杂质水平(参照 ICH 行业指南 Q2B“验证分析性程序 :方法学”)。此外,免疫学方法检测的结果依赖于宿主细胞蛋白质化验试剂和细胞基质使用。应使用产品细胞底物和正交法来验证这个试验,以确保准确性和敏感度。这应该通过两个产品的相关程度和可行程度来执行。
关于外源因子或内源性病毒污染的拟议产品以及任何生物制品的安全性,应当通过筛选关键的原材料来确保,并通过生产过程确认清除了生命力顽强的病毒并达到失活(见 ICH 行业指南Q5A“人体或动物细胞系生物技术生产的病毒安全性评估”)。
参比制剂和参考标准
参比制剂理化和生物学的全面评估是开发拟议产品的信息基础,并证明有关参比制剂的某些现有科学知识的合理性。必须在适当的时间框架内提供拟议产品与参比制剂高度相似的充分证据,在产品开发早期,选择针对性的方法。
与上市申请一起提交的相似性分析评估应支持主要的临床研究中使用的拟议产品,拟议的商业产品和参比制剂的生物类似性。生物仿制药上市申请应包括拟议产品和 FDA 之前许可的单独参比制剂之间的全面分析性比较。如“五、(二)”部分所述,在完成初步分析相似性评估后,申请人考虑制造变更或在完成旨在支持351(k)申请的临床研究之后,可能需要额外的分析相似性研究。变化的性质和程度可以确定额外的相似性研究的程度。
如果药物成分已经从参比制剂中提取出来以评估分析相似性,则申请人应描述提取程序并提供支持程序而不改变相关产品的质量属性。这项工作应考虑所需产物、杂质以及相关产品的改变和损失,并应包括适当的控制措施,以确保参比制剂相关的产品特征不会因提取过程而发生显著变化。
如果建立并完善一个合适的、公开可用的蛋白质参考标准,拟议产品与该标准的物理化学和 / 或功能比较可以提供有用的信息。尽管使用这样的参考标准研究可能是有用的,但它们不满足 BPCI法案的要求,证明拟议产品与美国许可的参比制剂的生物类似性。例如,如果效价校准的国际标准可用,应完成拟议产品相对效价和标准效价的比较。正如 ICH Q6B 的建议,内部参考标准应始终合格并用于控制生产过程和产品制造。
总之,开展分析研究以支持拟议产品的批准不应仅仅侧重于对拟议的产品进行单独的表征。相反,这些研究应该是比较广泛的,包括但不限于拟议产品、参比制剂、适用的参考标准,并考虑相关的公开信息。
成品药
产品特征研究应在最适合分析性程序的最下游中间体中进行。评估的属性在任何进一步的过程中应是稳定的。基于这些理由,特征研究应在原料药中完成。然而,如果大量药物成分被重新转化和 / 或接触到新的成品剂型材料,应当考虑这些变化的影响。只要有可能,如果最终药物产品是最适合于特定分析的,申请人应分析最终药物产品,比较拟议成品和参比制剂成品的特征。如果分析方法能更灵敏地检测药物物质的特定属性,属性检测在药物成品制造期间是关键的和 / 或变化的,可能对提取的蛋白质和成品药物进行表征。
申请人应明确拟议产品不同于参比制剂中的赋形剂。拟议产品和参比制剂成品之间任何差异的类型、性质和程度的可接受性,应通过适当的数据和原理进行评估和支持。此外,拟议产品中不同的赋形剂应通过赋形剂现有的毒理学数据或拟议产品配方的额外毒理学研究来支持,并且应考虑赋形剂的相互作用以及直接毒性。蛋白质对环境十分敏感,因此,赋形剂或内包装的差异会影响产品的稳定性和 / 或临床性能。拟议产品和参比制剂之间配方和内包装的差异因素会影响后续临床研究是否有选择性和针对性的方法。
稳定
作为适当的理化和功能性比较的一部分,拟议产品和参比制剂的稳定性情况、加速和压力稳定性研究以及强制降解研究,应当用于建立降解型材以及提供拟议产品和参比制剂的直接比较。这些比较研究应在多个压力条件下进行(例如高温、冻融、曝光和搅拌),这会导致在规定的时间周期内引起产品增量降解。这些研究结果可以揭示产品的差异,也能识别在生产和储存中使用的附加控制条件(见 ICH 行业指南 Q5C《生物技术产品的质量 :生物技术 / 生物制品的稳定性检测和 Q1A(R2)新药和产品的稳定性检测》)。应提供拟议产品的充足时间、真实条件的稳定性数据来支持建议的保质期。
评估和证实拟议产品及其参比制剂之间的生物类似性基础包括证实拟议产品与参比制剂高度相似的分析性研究,尽管临床非活性成分有较小的差异。拟议产品与涉及参比制剂高度相似的证明,包括参比制剂的物理化学和功能性比较性研究。这些研究中获得的信息对于整体产品评估至关重要,作为一个科学问题,对于拟议产品作为生物仿制药的开发时是至关重要的。此外,拟议产品的 351(k)申请必须包含依据来源于动物研究(包括毒理学评价)和临床研究的数据(包括免疫原性和药效学或药代动力学评估)证实生物类似性的信息,除非当局确定某种元素在特定的 351(k)申请中不是必要的。识别和理解拟议产品和参比制剂之间的相关分析性差异的影响的能力,将取决于产品的有效分析性技术和复杂性。应考虑拟议产品和参比制剂之间差异的任何信息,以确定是否符合生物类似性的监管标准。【摘编自《FDA药品与生物制品管理办法指南(一)》,中国医药科技出版社】
本文仅代表作者观点,不代表本站立场。
(责任编辑:李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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