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药品质量抽查检验实施细则(试行)》已于3月31日施行

  • 2021-04-02 14:34
  • 作者:蒋红瑜
  • 来源:中国食品药品网

  中国食品药品网讯(记者蒋红瑜) 4月2日,记者从贵州省药监局获悉,该局印发的《贵州省药品质量抽查检验实施细则(试行)》(以下简称《实施细则》),已于2021年3月31日起施行。


  《实施细则》依据新修订《药品管理法》《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药品质量抽查检验管理办法》《药品抽样原则及程序》等相关规定制定;共九章三十条,主要包括总则、计划制定、药品抽样、药品检验、复验、不符合规定药品报告书的核查处置、抽检数据填报与总结分析、信息公开、附则等九个方面内容。


  《实施细则》明确了省、市两级药品质量抽检、核查处置工作职责分工及抽检计划制定要求,细化了药品质量抽样、购样、检验、复验以及报告书传递等流程,强化了不符合规定药品报告书的核查处置工作要求,规范了抽检数据填报、总结分析及质量公告等工作。


  《实施细则》的出台实施,为加强药品监督管理、指导贵州省药品质量抽查检验工作提供了坚实的制度保障,将进一步规范药品质量抽查检验行为,保证药品质量抽查检验工作科学、规范、合法、公正。


(责任编辑:宋佳薇)

分享至

×

右键点击另存二维码!

网民评论

{nickName} {addTime}
replyContent_{id}
{content}
adminreplyContent_{i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