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药监局发布《四川省中药配方颗粒标准(第二批)》
中国食品药品网讯(记者王泽议) 四川省药品监督管理局近日发布《四川省中药配方颗粒标准(第二批)》 ,自2021年11月1日起执行。
《四川省中药配方颗粒标准(第二批)》共包括艾叶、白扁豆、白蔹等56个中药配方颗粒标准。四川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在公告中指出,如同品种国家药品标准颁布实施,自实施之日起,该局制订的相应标准即行废止。
(责任编辑:张可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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