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药监局发布《四川省中药配方颗粒标准(第二批)》
中国食品药品网讯(记者王泽议) 四川省药品监督管理局近日发布《四川省中药配方颗粒标准(第二批)》 ,自2021年11月1日起执行。
《四川省中药配方颗粒标准(第二批)》共包括艾叶、白扁豆、白蔹等56个中药配方颗粒标准。四川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在公告中指出,如同品种国家药品标准颁布实施,自实施之日起,该局制订的相应标准即行废止。
(责任编辑:张可欣)
分享至
右键点击另存二维码!
匿名评论
中国药企国际化之路还有多远?
福建省药品审评与监测评价中心举办新闻发布会
每周医药看点(12月8日—14日)
每周医药看点(12月1日—7日)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10120170033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京)字082号
©京公网安备 11010802023089号 京ICP备17013160号-1
《中国医药报》社有限公司 中国食品药品网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