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药监局立法调研组赴咸宁、赤壁两地开展立法调研活动
4月15日、16日,湖北省药监局党组成员、副局长陈静带队赴咸宁市、赤壁市开展修订《湖北省药品管理条例》立法调研活动。
《湖北省药品管理条例》经2009年9月24日湖北省第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12次会议通过,先后于2020年6月3日、2022年5月26日两次修订,纳入到省人大五年立法计划。为广泛收集了解基层对于《湖北省药品管理条例》修订的意见建议,立法调研组分别在咸宁市市场监管局、省药监局咸宁分局和赤壁市市场监管局组织召开3场立法调研座谈会。15日上午,在省药监局咸宁分局,立法调研组听取了咸宁市药品生产企业、批发企业、连锁总部和医院代表的意见建议;15日下午,在咸宁市市场监管局听取了基层药品监管人员代表的意见建议;16日上午,在赤壁市市场监管局听取了赤壁市药品生产经营使用单位代表和基层监管所代表的意见建议。
与会人员围绕“贯彻实施《湖北省药品管理条例》遇到的困难与问题,基层药品监管和医药产业发展亟需通过地方立法提供的制度供给”,就“药品注册变更材料申报、网络药品销售、电子处方、现代物流配送、智慧监管、药品供应链保障、医药配方制剂、部门信息共享”等具体问题进行了充分深入交流。
下一步,立法调研组将细致梳理分析此次调研收集的问题,积极有序推进立法前期调研工作,分门别类做好立法资料收集整理,为全面修订《湖北省药品管理条例》奠定坚实基础。
(责任编辑:常靖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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