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药监局印发药品经营使用环节全品种信息化追溯工作方案
中国食品药品网讯 近日,广东省药监局印发《广东省全面推进药品经营使用环节全品种信息化追溯工作方案》(以下简称《工作方案》),加快推进广东省药品经营和使用环节药品全品种信息化追溯体系建设。
《工作方案》提出,通过推进“一物一码、物码同追”,实现药品最小包装单元的“来源可查、去向可追、风险可控、责任可究”,逐步构建覆盖全省药品经营和使用环节全品种药品信息化追溯体系,形成互联互通完整的药品追溯数据链。到2026年1月1日,全省药品批发企业、药品零售连锁总部、药品零售企业、药品使用单位实现所有赋码药品的入出库扫码率和数据上传率达到100%(中药饮片、中药配方颗粒、院内制剂、必须拆零发放的药品以及零散注射针剂等除外);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和疫苗接种单位疫苗入出库扫码率和数据上传率达到100%。
《工作方案》分别对药品批发企业、零售连锁总部、药品零售企业以及药品使用单位等提出了具体的追溯管理要求。还明确了省药监局负责牵头组织推进药品经营和使用环节药品信息化追溯体系建设工作。各地级以上市市场监管部门负责指导、督促辖区药品批发企业、药品零售连锁总部、药品零售企业、医疗机构追溯扫码工作,并将上述单位药品信息化追溯体系建设情况纳入日常监督检查范围。
《工作方案》要求增强对药品追溯制度重要性的理解。各级药品监管部门要高度重视药品追溯体系的建设,明确责任,完善机制,并确保措施得到执行。确保企业履行其责任,提升数据应用效能。积极利用药品追溯大数据在日常监督检查、药品质量抽检、药品应急处理、案件线索核查以及医疗、医保、医药协同发展和治理等方面的技术支持作用,以提高广东省药品监管工作的整体水平。(陈海荣)
(责任编辑:宋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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