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设立“合规顾问”与“指导员” 助力企业合规生产经营
中国食品药品网讯 (记者 常锐博) 近日,内蒙古自治区药监局印发通知,明确该局已设立药品监管法律“合规顾问”和“指导员”,可针对“两品一械”(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生产、经营过程中的专业及法律问题,提供“点对点”电话答疑与法律咨询服务。通知还同步公布了5名“合规顾问”和13名“指导员”的姓名、职务、服务岗位、服务领域以及联系电话等。
据了解,“合规顾问”由自治区药监局相关业务处室的负责人或工作人员担任,侧重从政策与制度层面为企业提供法律法规解读及专业技术支持,着力解决质量管理中的系统性合规问题与复杂难题;“指导员”则由自治区药监局各检查分局及自治区药品检查中心的负责人或者工作人员担任,可立足于本地,结合企业的实际生产经营情况,提供针对性强、操作性高的具体指导,帮助企业应对日常生产经营中的各类合规需求。
根据通知,企业如有需要,可向所在地自治区药监局检查分局、自治区药品检查中心设立的“指导员”直接咨询,也可向该局相关业务处设立的“合规顾问”进行咨询。如需现场合规指导,可向所在地检查分局提出申请,内蒙古自治区药监局将结合实际,选派合规检查服务团队为企业提供合规体检与指导服务。
通知还要求,对于企业在生产经营中遇到的疑难复杂问题,“指导员”“合规顾问”应及时向自治区药监局报告,共同研究,主动推动问题解决,并尽快向企业反馈结果。
(责任编辑:常靖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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