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发布医疗器械“春雨行动”实施方案

  • 2026-06-02 20:40
  • 作者:常锐博
  • 来源:中国食品药品网

  中国食品药品网讯(记者常锐博) 5月28日,内蒙古自治区药监局、自治区科学技术厅等四部门联合发布《内蒙古自治区医疗器械临床创新成果转化“春雨行动”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以加快推动具备显著临床价值的产品成果转化和上市应用。《实施方案》明确了工作目标、实施单位以及相关工作流程。


  根据《实施方案》,6月10日前,由自治区药监局牵头,联合自治区科技厅、自治区卫生健康委、自治区市场监管局(知识产权局)组建跨部门医疗器械临床研究成果转化工作小组,研究成果转化关键工作事项,并积极开展政策宣贯;6月15日前,自治区药监局搭建成果转化平台,开通项目征集、成果发布渠道,自治区医疗卫生机构、高校、研究所、技术专家等扫码填写相关信息征集表,进行实时申报;对于征集到的项目,自治区药监局依托专家库开展项目筛选,建立“春雨行动”项目库并进行动态更新,已筛选通过的项目由自治区药监局在成果转化平台及时公示发布。


  《实施方案》明确,依托自治区医疗器械产业发展协会等机构,做好成果信息推广,搭建医疗器械企业、投资人等与项目负责人的对接桥梁,提速临床成果项目向产品注册转化,自治区药监局要全程跟进项目进展,提供动态指导帮扶,其他部门按照职能给予相关支持。


  《实施方案》要求,“春雨行动”启动后,自治区药监局按照“提前介入、一企一策、全程指导、研审联动”要求,精准开展产品分类界定指导,按需启动审评前置或创新医疗器械特别审查程序。同时,统筹检验检测、体系核查、审评审批资源,加速实现产品市场准入。对第三类医疗器械,经培育辅导产品基本定型,初步审查符合审评前置条件的,由自治区药监局向国家药监局医疗器械技术审评中心报送产品清单。


  《实施方案》还要求,自治区药监局结合项目申报推进情况,适时组织各成员单位召开工作调度会,保障行动有序落地。


(责任编辑:宋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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