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六部门联合开展医疗器械临床创新成果转化“春雨行动”

  • 2026-08-03 15:05
  • 作者:薛静文
  • 来源:中国食品药品网

  中国食品药品网讯 近日,湖北省药监局、湖北省卫生健康委等六部门联合印发《关于开展医疗器械临床创新成果转化“春雨行动”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在湖北全省范围内开展为期三年的“春雨行动”。《通知》明确了“春雨行动”的工作目标、工作任务、保障措施及其他要求等。

  根据《通知》,该项行动的工作目标为聚焦源头创新、聚焦多链融合、聚焦部门协作,深挖临床创新创意,建立项目“征集筛选—对接匹配—辅导培育—转化落地”工作机制,构建“临床创意源头供给—医工协同技术攻关—上下联动培育赋能—部门协作推广应用”的创新生态,争取到2029年底,培育一批优质创新项目,转化一批临床创新成果,上市一批国内领先的创新医疗器械,协同推进医疗卫生事业和医药产业高质量发展,为加快建成“健康中国”提供重要保障。

  《通知》明确了广泛宣传发动、征集筛选项目、组织关联匹配、加强辅导培育、推进成果转化、推动产品应用六方面工作任务。

  在广泛宣传发动方面,深入医疗机构、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医疗器械企业,宣传解读“春雨行动”相关政策及工作机制,提高科研工作者参与“春雨行动”的积极性。

  在征集筛选项目方面,畅通临床研究项目征集渠道,建立在研产品项目库,筛选出具有临床应用价值和创新性的优质项目,纳入湖北省“春雨行动”重点项目库。

  在组织关联匹配方面,举办项目对接会、成果发布会、创新大赛等活动,支持各类孵化平台参与临床创新成果转化工作,鼓励医疗机构、高等院校、科研单位和企业等各类创新主体合作,促进产学研医紧密结合。

  在加强辅导培育方面,做好产品属性和分类界定指导工作。对第三类医疗器械,经培育辅导且产品基本定型后,向国家药监局器审中心报送产品清单,推荐纳入审评前置服务通道、“揭榜挂帅”项目及国家重点研发计划;对纳入国家创新特别审查程序的,指派专人跟踪对接服务,着力解决企业产品研发、型式检验、注册申报、高价值专利培育等方面的问题。对第二类医疗器械,鼓励创新并提供全过程技术咨询服务。对第一类医疗器械,做好培育辅导和备案工作。

  在推进成果转化方面,完善临床成果转化激励机制、审评审批机制和医工协同机制,加强创新医疗器械临床试验、型式检验、注册申报、体系核查等工作指导,支持医疗机构与高校、科研单位、企业共建临床研究平台和转化中心,支持创建临床研究中心和临床试验基地。

  在推动产品应用方面,建立医疗器械创新产品应用激励机制,将成功转化的创新产品列入省级推荐目录,对符合规定的创新医疗器械按程序纳入医保支付范围,鼓励医疗机构积极使用“春雨行动”成功转化的创新医疗器械。

  此外,《通知》还明确了强化协同联动、强化技术支撑、强化闭环管理三方面保障措施。(记者薛静文)


(责任编辑:宋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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