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部门就修订《中国禁止出口限制出口技术目录》公开征求意见 拟增列细胞和基因治疗、小核酸药、病原微生物相关5项技术

  • 2026-10-19 13:46
  • 作者:李易真
  • 来源:中国食品药品网

  中国食品药品网讯(记者李易真) 10月16日,商务部会同科技部发布公告,就修订《中国禁止出口限制出口技术目录》(以下简称《目录》)公开征求意见,对涉及人工智能、生物医药、光伏三大领域相关技术实施出口前登记的临时管理措施。公开征求意见至11月15日。

  征求意见稿拟增列40项关键技术,其中涉及人工智能和生物医药领域关键技术共28项。

  在人工智能领域,《目录》拟增列人工智能大模型、智能体、算力集群、信息处理相关23项关键技术,其中,拟禁止出口技术6项,包括人工智能自主驱动恶意代码生成与变异技术、自动化免杀变种批量生成与分布式规模化部署技术等;拟限制出口技术17项,包括人工智能辅助漏洞挖掘技术、分布式训练容错技术等。

  生物医药领域则拟增列细胞和基因治疗、小核酸药、病原微生物相关5项技术。其中,拟禁止出口技术3项,包括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细胞和基因治疗技术工艺平台、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小干扰核糖核酸(siRNA)药物技术工艺平台、病原微生物人工基因改造与定向传代增益技术;拟限制出口技术2项,包括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细胞和基因治疗全新靶点发现和验证技术、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小干扰核糖核酸(siRNA)全新靶点发现和验证技术。

  公告明确,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目录》正式修订并实施之日止,技术出口经营者在出口本公告附件所列技术前,应当在商务部业务系统统一平台技术贸易管理信息应用登记。需开展登记的出口情形包括向境外转让技术所有权;境内技术授权境外使用;境内技术的所有权人或者实际控制人变更为境外主体;商务部以通知等形式明确要求登记的其他情形。


(责任编辑:宋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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