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药监局全面开展《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宣贯系列活动
中国食品药品网讯 6月1日,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药监局医疗器械监管处监管人员走进新疆新闻广播《法制进行时》栏目,开展了“新规速递——解读《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宣传活动。

图为活动现场。
此次宣传活动,是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药监局今年以来开展的一系列《条例》宣传活动之一。活动中,该局医疗器械监管处监管人员、医疗器械生产经营企业代表和使用单位代表共同走进节目直播间,向听众介绍《条例》出台背景、修订历程、重点内容、制度创新,以及《条例》医疗器械全生命周期作出的新要求、新规定,将自治区药监局《条例》宣传系列活动推向高潮。
据了解,今年以来,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药监局党组结合全区医疗器械监管工作实际,研究制定《自治区药监局开展学习宣传<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工作实施方案》,组织编印《条例》单行本,在面向全区监管人员、医疗器械生产、经营企业和使用单位的宣贯活动中发放。2月以来,该局还结合党史学习教育,四次开展《条例》进企业、进基层活动,先后走进新疆乐贝尔贸易有限公司、新疆霸丽穆医疗器械有限公司、伊犁巩留县众康医用材料有限公司、新疆东宝医疗器械城,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活动,共同学习讨论《条例》。3月至4月期间,该局相继在乌鲁木齐市、阿克苏市和伊犁州巩留县举办了3期全区疫情防控用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观摩暨培训会,以提升全区疫情防控用医疗器械生产企业的质量管理水平,加深对《条例》的认识和理解。4月8日,该局组织相关业务处室(局)、直属事业单位,各地(州、市)市场监管局(药监部门)以及全区医疗器械生产、经营企业和医疗器械使用机构千余人收看了国家药监局举办的《条例》线上公益宣贯会。
近期以来,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药监局先后在乌鲁木齐市、吐鲁番市举办4期全区医疗器械法律法规培训班,培训重点围绕新修订《条例》的重点内容以及新增内容进行,全区医疗器械经营企业(批发)负责人及各级市场监管局监管人员近千人参加培训。
5月8日,该局医疗器械监管处结合《条例》宣传,组织各地(州、市)药监部门相关人员以及南北疆16家企业医疗器械经营批发企业负责人,召开以“提升医疗器械产品质量意识”为主题的医疗器械质量安全风险隐患排查工作座谈会。
《条例》设立唯一标识追溯、延伸检查等重要制度,自治区药监局联合自治区卫健委、自治区医保局印发了《深入推进全区医疗器械唯一标识的工作方案》,推进全区医疗器械唯一标识工作。目前,各示范点(3家生产、2家经营)单位均已完成系统改造赋码以及数据对接工作。
在自治区药监局大力开展《条例》宣贯工作的同时,各地(州、市)创新方式方法,积极宣传《条例》,形成了上下联动、全面参与的良好宣传氛围。截至目前,全区共发放宣传册上万册,组织开展线上线下培训200场次、近万人参加培训。此外,通过张贴宣传标语、滚动播放宣传标语、悬挂横幅、摆放展板、利用媒体、开展现场检查等方式,加大了《条例》宣贯力度。 (马少宾 巴玉兰)
(责任编辑:张可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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