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部门:提供以产妇为中心的人性化分娩服务,推进生育友好医院建设

  • 2025-01-17 15:38
  • 作者:王晓冬
  • 来源:中国食品药品网

  中国食品药品网讯(记者王晓冬) 1月15日,国家卫生健康委会同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国家医保局联合制定印发了《关于推进生育友好医院建设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


  《意见》鼓励引导助产医疗机构开展生育友好医院建设,提出到2030年,生育友好医院在助产医疗机构中的比例力争达到90%,生育友好理念在助产医疗机构内深入人心,生育友好医院建设的措施要求得到全面落实,广大群众享有更加安全、便捷、温馨、舒适的生育医疗保健服务。


  《意见》聚焦群众所思所盼,要求营造温馨、舒适的产房环境,提供以产妇为中心的人性化分娩服务,重点推动产科病房以单人间和双人间为主,适当配置多人间病房,为多人间配备窗帘和隔离帘,加强孕产妇隐私保护。全面开展药物镇痛分娩服务,努力“全天候”均能够提供椎管内麻醉镇痛分娩服务,有条件的可开展家属陪伴分娩,可设置一定数量的新生儿家庭化病房。


  《意见》提出一系列务实举措还包括:


  ——推进理念机制友好,引导助产医疗机构在制度决策、人员配备、场地设施、保障机制、激励政策等方面体现生育友好原则,严格落实母婴安全保障制度,持续提升危重孕产妇和新生儿救治能力。


  ——推进空间环境友好,优化产科诊室布局,提供“一站式”便捷服务,加强高质量、普惠性产科床位设置,改善住院环境条件。


  ——推进全程服务友好,全面加强生殖健康宣教,强化生育评估指导,保障顺心舒心产检,提供以产妇为中心的人性化分娩服务,促进温馨舒适分娩,做好产后保健和母乳喂养,加强新生儿保健。


  ——推进服务模式友好,在孕产妇建档时引导其确定主管责任医师,由1名产科医师或1个医疗组为孕产妇提供全程系统保健服务,提升群众健康意识,加强围孕期的营养指导和心理保健。


  ——推进诊疗流程友好,推进全面预约诊疗,落实分时段预约,推行检查检验集中预约,推广预约住院分娩,利用可穿戴设备为孕产妇和新生儿提供居家健康监测,建立完善群众反馈意见机制,针对性持续改进服务。


(责任编辑:常靖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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