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药监局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征求意见
中国食品药品网讯(记者郭婷) 近日,浙江省药监局发布《浙江省药品监督管理局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征求意见截至2025年5月31日。
根据征求意见稿,按照《浙江省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浙江省药监局对2024年12月31日之前印发的涉及药监职责的行政规范性文件进行全面清理。经清理,拟公布继续有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共67件,拟修改的行政规范性文件共6件,拟废止和失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共22件。
其中,拟修改的6件行政规范性文件包括浙江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浙江省化妆品生产企业信用评价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浙江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浙江省药品生产企业药品安全信用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等。
拟废止和失效的22件行政规范性文件包括浙江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浙江省药品监督管理局行政审批告知承诺办法》的通知、浙江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落实《长江三角洲区域医疗器械注册人制度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浙江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化妆品备案管理和生产监管有关事项的公告等。征求意见稿提出,拟废止和失效的22件行政规范性文件主要是不符合现行法律、法规、规章和上级文件,主要内容不适应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的,以及调整对象已经消失或者任务或者目标已经完成,不需要继续施行的。
(责任编辑:宋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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