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省级药监微信公众号传播力分析(7月6日—7月12日)
7月13日,中国医药报社发布全国省级药监微信公众号传播力分析,本分析根据微信公众号总阅读数、最大阅读数、文章数、原创文章数等多维度综合得出。由中国健康传媒集团食品药品舆情监测系统提供数据支持。
传播力突出的公众号
全国省级药监微信公众号传播力(7月6日—7月12日)较强的微信公众号为:“浙江药闻”“广东药监”“湖北药监”“安徽药品监管”“海南药闻”“江苏药品监管”“贵州药监”“云南药品监管”“上海药监”“河北药监”。
高关注度文章分析
“浙江药闻”于7月7日发布的文章《7月15日起,我省境内生产药品注册管理事项变更备案资料电子化正式实施!》为该公众号当周阅读量最高的文章。文章介绍,为进一步提升政务服务水平,方便企业办事,浙江省药监局发布《关于实施境内生产药品注册管理事项变更备案资料电子化的公告》,自7月15日起实施。申请人申请办理境内生产药品注册管理事项变更备案,可通过国家药监局政务服务门户提交电子申报材料,无需提交相关纸质材料。
分析:该项举措通过数字化手段实现监管效率与企业成本“双减负”,不仅提升政务服务效能,还能更好地服务生物医药产业高质量发展。该类消息持续受到公众关注。
“广东药监”于7月7日发布的文章《今年第7个!广东这款1类创新药获批上市》为该公众号当周阅读量较高的文章。文章介绍,7月2日,广东省辖区内药品生产企业广州必贝特医药股份有限公司的化学药品1类创新药“注射用盐酸伊吡诺司他(商品名:贝特琳)”获国家药监局通过优先审评审批程序附条件批准上市。这是广东省今年第7个获批上市的1类创新药,其中有4个来自广州市黄埔区,生物医药创新集聚效应显著。
分析:近年来,广东省药监局积极推动“省-市-区”工作联动机制,将服务进一步前移。在关键性临床试验阶段及上市申报阶段,精准指导企业科学规划申报策略,提高申报效率;在生产许可阶段,通过前置检查,生产许可证变更办理提速80%;在上市审评阶段,协助企业与国家药监局相关技术部门对接和沟通,加快产品获批上市。该类消息持续受到公众关注。
“湖北药监”于7月10日发布的文章《关于申报中药材生产质量管理规范延伸检查有关事项的通知》为该公众号当周阅读量较高的文章。文章介绍,该通知明确了湖北省申报中药材GAP延伸检查的相关事项,对促进湖北省中药产业高质量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分析:该则通知既回应了中药材质量安全这一民生关切,也为地方中药资源转化为产业优势提供了制度引擎。相关消息持续受到公众关注。
综合各省级药监微信公众号推送内容来看,7月8日,国家药监局发布《国家药监局综合司再次公开征求〈药品附条件批准上市申请审评审批工作程序(试行)(修订稿征求意见稿)〉及政策解读意见》。该消息备受药监系统关注,被“安徽药品监管”“山东药品监管”“河南药品监管”“广西药品监管”等多家公众号转载。
(责任编辑:宋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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器审中心公开征求2项注册审查指导原则意见
7月18日,国家药监局器审中心网站公开征求《幽门螺杆菌耐药基因突变检测试剂注册审查指导原则(征求意见稿)》等2项注册审查指导原则意见,全文如下。 2025-07-18 15:26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101201700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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