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药监局进一步规范第二类医疗器械注册申报流程

  • 2025-08-11 13:57
  • 作者:叶阳欢
  • 来源:中国食品药品网

  中国食品药品网讯 近日,吉林省药监局发布《关于实施立卷审查程序(试行)有关事宜的通告》(以下简称《通告》),针对第二类医疗器械首次注册申报的完整性、合规性和一致性建立标准化审查机制,持续规范医疗器械注册申报流程,提高审批效率,减轻企业申报负担,推动医疗器械产业高质量发展。该《通告》自发布之日起正式实施。


  《通告》明确,企业注册环节需完成法人身份认证,如实填报营业执照信息,维护完整的基本资料。审查标准方面,附件列出包括产品管理类别确认、注册单元划分合理性、检验报告有效性等13项否决性条款,其中,免临床评价产品需严格对照《免于临床试验的医疗器械目录》描述,委托检验报告需加盖CMA资质认定标志或提供承检能力自我声明;对存在“一品多名”“重复申报”等情形的贴类、凝胶敷料产品,将直接判定为审查不通过。


  《通告》强调,企业应对申报资料真实性负主体责任,提交时需签署自我保证声明。审查过程中,企业可通过“我的申请”模块实时跟踪进度,对立卷审查有补充意见的需在5个工作日内完成整改。立卷审查通过后,系统自动转入注册受理环节,申报内容将作为后续审批依据,不需要重复提交。省药监局将根据试行情况动态优化审查标准,建立“白名单”快速通道机制,提高审批透明度,有效降低企业申报成本,持续激发医疗器械产业创新活力。(叶阳欢)


(责任编辑:郭肖)

分享至

×

右键点击另存二维码!

    相关阅读
网民评论

{nickName} {addTime}
replyContent_{id}
{content}
adminreplyContent_{i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