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药监局第二监管办组织召开集采中选药品生产企业座谈会
中国食品药品网讯 为进一步规范集采中选药品质量,强化企业主体责任意识,近日,天津市药监局第二监管办(以下简称第二监管办)组织召开集采中选药品生产企业座谈会,辖区内8家集采中选药品生产企业参加座谈。
会议从三个方面对集采中选药品生产企业提出要求。一是履行持有人主体责任,强化全生命周期管理。要求企业不断完善从原料、辅料、包材采购到药品生产、流通、销售的全链条质量管理体系建设,同时持续加强员工培训,增强全员质量意识,将质量责任落实到每一个细节中。二是严控质量检验,持续优化检验流程。严格按照检验流程操作,做好原材料检验、过程检验及成品检验的全流程标准化,对于质量检验出现的问题引起高度警觉,不断提升质量检验效率与准确性。三是强化应急管理,及时回应公众关切。要重点关注产品流向、抽检结果、不良反应信息,建立相应的应急预案,做到早发现、早预警、早应对。(杨菲)
(责任编辑:常靖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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