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于进行临床试验体外诊断试剂目录扩容

  • 2025-06-25 11:03
  • 作者:落楠
  • 来源:中国食品药品网

  中国食品药品网讯(记者落楠) 6月24日,国家药监局发布并施行《免于进行临床试验体外诊断试剂目录(2025年)》(以下简称《目录》)。《目录》涵盖445项体外诊断试剂产品,其中Ⅱ类产品418项、Ⅲ类产品27项,范围进一步扩大。


  国家药监局组织修订2021年发布的免于临床试验体外诊断试剂目录(以下简称2021年目录),形成了《目录》。此次修订基于近年审评工作实际,结合新版《体外诊断试剂分类目录》(以下简称《分类目录》),遵循科学论证、风险可控、对照目录、规范表述的原则。


  本次修订在全面梳理2021年目录的基础上,对照《分类目录》,规范产品描述,整合或拆分产品项目。例如,合并同一项目不同预期用途的条目。依据原预期用途,对免疫球蛋白检测试剂、胰岛素样生长因子结合蛋白检测试剂等作进一步拆分。2021年目录中的联检项目在《分类目录》无对应条目,也依据预期用途进行了拆分。


  《目录》也删除了伊红美蓝琼脂培养基等降为Ⅰ类产品管理的产品,以及《分类目录》中没有的条目。


  同时,《目录》进行了新增,实际新增项目55项,主要是用于蛋白质检测的试剂、用于激素检测的试剂、用于酶类检测的试剂、用于维生素检测的试剂、用于自身抗体检测的试剂等Ⅱ类产品,以及单纯疱疹病毒Ⅱ型(HSVⅡ)IgG抗体检测试剂、风疹病毒IgG抗体检测试剂、高尔基体蛋白73(GP73)检测试剂等部分Ⅲ类产品。其产品序号、产品类别、预期用途、管理类别均依据《分类目录》描述。


  《目录》中预期用途为患者自测或新生儿检测相关的产品,不属于免于临床试验的产品范围。


(责任编辑:宋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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