恩华药业与绿叶制药达成三款抗精神病药的独家商业合作
中国食品药品网讯 12月24日晚间,恩华药业发布公告称,其全资子公司江苏恩华和信医药营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恩华和信)与绿叶制药及其子公司绿叶嘉奥制药石家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绿叶嘉奥)已于当日签署《独家商业合作协议》。恩华和信向绿叶制药及绿叶嘉奥一次性支付合计2000万美元不可退还的授权费,并获得对方三款抗精神病药长效针剂产品在中国大陆地区的独家商业化权益。
公告显示,在本次交易的三款产品中,注射用利培酮微球(Ⅱ)(以下简称瑞可妥®)针对急性和慢性精神分裂症,棕榈酸帕利哌酮注射液(Ⅱ)(以下简称瑞百莱®)和棕榈酸帕利哌酮注射液(以下简称美比瑞®)则用于精神分裂症在急性期和维持期治疗。其中,瑞可妥®和瑞百莱®均为绿叶制药持有,美比瑞®为绿叶嘉奥持有。目前三款长效针剂均已上市,且均被列入国家医保药品目录。
根据合作协议,本次合作达成后,恩华和信将负责上述三款产品在中国大陆地区的独家经销与商业化工作,并在2026年至2035年期间完成不低于27亿元的销售额(含税)。而绿叶制药和绿叶嘉奥则继续持有该三款产品的资产权、知识产权等权利,并依据产品销售采购情况向恩华和信支付相应服务费。
据了解,精神分裂症是一种慢性、高复发和高致残性疾病,抗精神病药长效针剂是治疗精神分裂症和预防其复发的重要手段。
记者查询国家药监局官网发现,截至今年12月,注射用利培酮微球(Ⅱ)和棕榈酸帕利哌酮注射液(Ⅱ)共有7个批准文号,均由绿叶制药持有;棕榈酸帕利哌酮注射液则有11个批准文号,其中5个来自绿叶制药。
恩华药业此前专注于中枢神经药物细分市场,其半年报显示精神类药物营收占比在20%左右。恩华药业在公告中表示,此次合作将有助于全面覆盖精神分裂症患者全病程各阶段的治疗需求,进一步强化公司在中枢神经系统(CNS)这一核心战略领域的布局,并丰富该领域的产品管线。
据悉,此次合作自签署日起生效,至2035年12月31日止。绿叶制药于同日发布公告,证实双方达成合作。(刘雨蒙)
(责任编辑:宋莉)
分享至
右键点击另存二维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