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药监局发布提示函强化药品经营环节信息化追溯管理工作

  • 2026-10-21 18:46
  • 作者:叶阳欢
  • 来源:中国食品药品网

  中国食品药品网讯 近日,吉林省药监局发布《关于扎实做好药品经营环节药品信息化追溯管理工作的提示函》(以下简称《提示函》),进一步压紧压实药品流通终端追溯管理责任,提升药品安全监管水平,筑牢群众用药安全防线。


  《提示函》指出,各级药品监管部门要切实履行属地监管责任,坚持监管与服务并重、督导与整改同步,全面抓实辖区药品信息化追溯常态化监管工作。将追溯体系建设及规范运行纳入药品安全常态化监管重点工作,常态化开展政策宣传、业务指导、日常督导,推动辖区药品经营企业和使用单位全面落实追溯管理制度。聚焦追溯数据真实性、完整性、及时性,常态化开展专项检查、随机抽查、飞行检查,对追溯工作落实不到位的企业,依法依规约谈警示,对屡次违规重复违法的主体严格依法查处并公开公示。


  《提示函》明确,各药品经营企业特别是零售药店和使用单位,作为药品流通终端的关键环节,是药品信息化追溯体系落地见效的最后一关,要将追溯工作全面纳入本单位质量管理体系,明确专人负责,细化采购验收、入库扫码、储存养护、出库销售、库存盘点、数据留存等全流程追溯管理制度。


  《提示函》要求,药品经营企业和使用单位要严格按照国家药品信息化追溯标准规范,及时、准确、完整上传采购、入库、储存、出库、销售、退换货、销毁等全链条追溯数据,销售小票应当显示追溯码信息或提供其他便捷查询方式,供消费者自行查询。对追溯数据异常、信息缺失的药品,一律暂停购销使用,确保药品购销存全程追溯数据真实有效、全程可查,全力守护人民群众用药安全。(叶阳欢)


(责任编辑:常靖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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