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扎实推进药品各环节全品种信息化追溯管理

  • 2026-10-22 14:55
  • 作者:杨菲
  • 来源:中国食品药品网

  中国食品药品网讯 为落实《国家药监局关于进一步加强药品信息化追溯管理工作的公告(2026年第85号)》要求,天津市结合药品安全监管实际,自2025年先行开展药品全环节、全品种信息化追溯试点。在市药监局牵头组织推动下,全市地产药品已全部实现赋码上市,正常经营的药品经营企业均完成追溯系统入驻并及时扫码上传追溯数据。在此基础上,本市持续强化跨部门协同,市药监局联合市卫生健康委印发《关于巩固提升我市药品各环节全品种信息化追溯管理工作的通知》,进一步压实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境外持有人境内责任人、生产经营企业及医疗机构等各方主体责任,加快建成“来源可查、去向可追、风险可控、责任可究”的全品种全链条药品追溯体系,持续提升药品安全治理水平,切实保障群众用药安全。

  健全协同机制,统筹制度落地执行

  近年来,天津市将药品信息化追溯作为防范药品安全风险的重要抓手,不断完善跨部门协同推进机制,充分释放信息化追溯监管效能。

  2025年8月,市药监局率先出台《天津市加快推进药品各环节全品种信息化追溯工作方案》;同年11月,联合市医保局、市人社局、市卫生健康委等四部门印发配套文件,统筹推进追溯体系建设,推动药品追溯码在医保、工伤保险业务中落地应用。

  2026年10月,对照国家药监局2026年第85号公告部署,市药监局、市卫生健康委联合印发工作通知,在省级部门协同推进药品追溯管理方面形成实践经验,持续巩固现有成效,重点推动尚未入驻系统、未上传追溯数据的医疗机构完善信息化追溯建设。

  巩固既有成效,压实各方主体责任

  在前期工作基础上,天津市进一步压紧压实各方主体责任,严格落实全品种赋码、应赋尽赋,全链条扫码、见码必扫的硬性要求。

  一是规范追溯码备案管理。督促持有人、境内责任人通过国家药监局政务服务门户登录国家药品追溯协同服务平台,严格按照《药品信息化追溯体系建设导则》,及时、准确、完整完成药品标识码备案,做好药品标识码、商品条码、本位码、医保编码多码关联。

  二是规范生产环节赋码管理。督促持有人、境内责任人与生产企业严格遵循“一物一码、物码同追”原则,除原料药、医用氧、医疗机构制剂外,所有上市品种在销售前完成追溯码赋码激活,完成各级销售包装单元码关联,并如实上传追溯信息。

  三是规范经营使用环节扫码核验。督促药品经营与使用单位建好追溯系统,按规定上传追溯数据,明确批发、零售企业及医疗机构在入库验收、销售出库等关键环节的扫码要求。

  补齐使用环节短板,推进医疗机构追溯建设

  天津市聚焦药品使用环节,细化任务清单,提出“三个明确”:明确关键节点、明确各方职责、明确监管责任,分级分类督促医疗机构落实追溯制度。

  按照工作安排,2026年12月底前,各级医疗机构分批完成追溯系统入驻;自2027年起,全市医疗机构分级分类实现全部赋码药品出入库扫码并上传数据。同时,推进医保定点医疗机构落实扫码上传工作,将追溯信息同步推送至医保信息平台,实现“一次录入、一次上传、三医共享”,减轻医疗机构重复填报负担。

  强化智慧监管,提升风险预警处置效能

  天津市充分运用国家药监局触发式追溯监管模块、“码上放心”APP等信息化工具,把药品追溯码落到监管实战中。

  依托触发式追溯监管模块开展风险闭环处置,逐条核查系统推送线索,重点核验企业购进渠道合法性、购销记录完整性、追溯制度落实情况。全市累计处置风险异常信号137条,覆盖55家药品经营使用单位,涉及8789条异常追溯码信息,线索按期处置率100%,未发现从非法渠道购药、销售假劣药品等违法行为。同时,深化与相关平台合作,为一线执法人员开通稽查权限,实现药品信息快速查询、追溯数据实时调取、风险隐患精准排查,以数字化手段提升监管精准度。

  凝聚监管合力,深化“三医”协同联动

  天津市持续健全药监、卫健、医保部门信息共享、情况通报、联合处置机制,统筹推进药品全环节全品种追溯体系建设,构建齐抓共管的监管格局。

  在厘清部门监管职责的前提下,深入推进药监、医疗、医保“三医”检查协同。市、区两级药监部门联合卫健、医保部门开展现场核查,将药品追溯制度执行情况纳入日常监督与重点核查内容。对拒不落实追溯要求、赋码扫码不到位、伪造篡改追溯数据等违法行为,依法从严查处。同时畅通部门线索移送与联合处置渠道,一旦发现回流药、非法购药等线索,及时互通信息,凝聚监管合力,守住药品质量安全与医保基金安全底线。

  抓实宣贯培训明确阶段工作要求

  两部门联合印发《关于巩固提升我市药品各环节全品种信息化追溯管理工作的通知》后,市药监局第一时间组织召开政策宣贯暨风险警示会议。

  市药监局分管负责人提出三点要求:一是压实企业主体责任,分步推进各项任务落地,督促经营使用单位严格执行追溯管理规定,严守药品质量安全底线;二是压紧属地监管责任,严厉打击各类违法违规行为,将追溯制度落实列为监管重点,做到有案必查、查案必严、处罚必重;三是作好科普宣传,打造社会共治格局。推动零售药店张贴追溯查询宣传海报,引导群众主动扫码核验药品信息,鼓励群众举报追溯异常药品,凝聚社会监督力量。

  下一步,天津市将持续对标国家药监局工作部署,层层压实各方责任,夯实工作基础、补齐短板弱项,持续完善药品全品种全链条信息化追溯体系,以天津药监的实干成效,为全国药品监管高质量发展贡献力量。(杨菲)


(责任编辑:宋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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