神经修复材料产品审评要点公开征求意见

  • 2025-07-15 21:21
  • 作者:蒋红瑜
  • 来源:中国食品药品网

  中国食品药品网讯(记者蒋红瑜) 近日,国家药监局医疗器械技术审评中心发布《神经修复材料产品审评要点(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至7月25日。


  征求意见稿指出,该要点适用于《医疗器械分类目录》中13-10-04的神经修复材料,包括但不限于以下类型的神经修复材料产品:经过脱细胞处理的天然神经修复材料;聚乳酸(PLA)、聚羟基脂肪酸酯(PHA)、聚乙醇酸(PGA)等生物可降解合成材料制成的神经修复管;胶原、壳聚糖等天然高分子制成的神经修复管;具有特定结构设计(例如植入物孔隙结构、植入物三维结构等),由不同合成高分子和/或不同天然高分子材料组成的复合神经修复材料;其他用于支撑和引导神经组织修复的神经修复支架等。该类产品适用于修复受损的神经组织,管理类别为Ⅲ类。


  征求意见稿提出,产品宜参考GB/T 16886系列标准开展生物学评价,必要时开展生物学试验,由于神经修复材料属于与组织/骨持久接触的植入器械,需考虑的生物相容性风险一般为:热原、细胞毒性、致敏、皮内反应、急性全身毒性、亚急性毒性、亚慢性毒性、慢性毒性、植入、遗传毒性、致癌性等。此外,还应考虑产品对神经系统的毒性作用,可参考YY/T 1670.1进行。对可能引发潜在免疫毒性的,还应提供免疫毒性评价资料。对于首次应用于医疗器械的新材料,宜提供该材料适合用于人体的安全性相关研究资料,评价生物学风险。


  征求意见稿介绍,对于含有动物源性材料的,应依据《动物源性医疗器械注册技术审查指导原则》提供生物安全性研究资料,包括但不限于:动物源原料来源、收集与处置的控制进行风险管理的资料,病毒去除/灭活研究资料;免疫原性和/或免疫毒理研究资料。对于含有同种异体原材料的,应满足《同种异体修复材料病毒灭活验证注册技术审查指导原则》。


  征求意见稿还指出,如需进行动物试验,应选择合适的动物并建立合适的损伤或病理模型评价产品安全性和有效性,其中重点应关注植入物促进神经再生和恢复神经功能的功能评价,还应评价植入物的安全性(如大体观察、组织学分析评价植入材料部分周围组织即纤维囊腔组织厚度、炎性细胞及其他组织改变等)。


(责任编辑:宋莉)

分享至

×

右键点击另存二维码!

    相关阅读
网民评论

{nickName} {addTime}
replyContent_{id}
{content}
adminreplyContent_{i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