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藏印发化妆品企业生产质量管理体系提升三年行动计划实施方案

  • 2026-02-13 15:32
  • 作者:常锐博
  • 来源:中国食品药品网

  中国食品药品网讯(记者 常锐博) 2月11日,西藏自治区药监局发布《西藏自治区化妆品企业生产质量管理体系提升三年行动计划(2026—2028年)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实施方案》提出到2028年底的行动目标,并明确了梳理质量体系共性问题、开展质量体系精准指导、提升关键岗位人员能力等10项主要任务。


  《实施方案》提出,到2028年底,自治区化妆品企业的主体责任意识、法律意识、合规意识全面增强,企业关键岗位人员履职能力显著提高,企业质量安全管理水平和风险防控能力持续提升,化妆品监管专业化水平不断加强,企业负责、政府监管、行业自律、公众参与、媒体监督、法治保障的社会共治格局基本形成。


  在梳理质量体系共性问题方面,《实施方案》要求,对自治区化妆品企业质量体系建设和运行情况开展调研,重点聚焦质量体系文件的完整性、生产过程与注册备案资料载明技术要求的一致性、原料使用的合规性等方面,查找薄弱环节,梳理质量体系运行中的共性问题。


  为开展质量体系精准指导,《实施方案》提出建立“监管+服务”工作模式,结合企业规模、风险防控能力、企业需求等因素,推行“一企一策”“服务到企”等措施,持续开展“一对一”服务指导,重点围绕完善质量体系文件、提高质量体系有效运行和自查自纠能力、提升关键岗位人员责任意识和管理能力等方面进行指导。针对西藏中小企业普遍面临的“不会建、建不好”质量管理体系难题,《实施方案》提出,将研究编制化妆品生产质量管理体系建设指南,助力企业夯实发展基础。


  在提升关键岗位人员能力方面,《实施方案》明确,优化企业关键岗位人员继续教育制度,接收化妆品企业检验检测人员跟班学习,提升检验人员能力。同时,建立自治区化妆品质量安全负责人信息库,每年对关键岗位人员进行培训,督促其提升履职能力,并对企业落实化妆品质量安全责任制、关键岗位人员参加培训和履职情况等加强监督检查,进一步压实化妆品企业质量安全主体责任。此外,《实施方案》还从强化质量安全风险防控能力、推动体系建设提档升级、规范涉企行政检查、完善质量体系检查标准、强化智慧监管赋能、加强监管队伍能力建设、构建社会共治格局等方面,构建起全方位提升自治区化妆品企业生产质量管理体系的行动框架。


  据悉,为确保《实施方案》高效、有序推进,自治区药监局成立了专项领导小组,全面推行台账管理机制,将《实施方案》提出的10项重点任务,细化为29条具体措施,明确各项措施的责任部门及工作时限。


(责任编辑:常靖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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