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药监局开展药品网络销售环节自查工作
中国食品药品网讯 近日,吉林省药监局印发《关于开展药品网络销售环节自查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深入排查治理风险隐患,持续规范药品网络销售和药品网络交易平台服务活动。
《通知》明确,此次自查覆盖吉林省所有从事药品网络销售活动的企业,以及在省内备案的药品网络交易第三方平台,自查内容包括企业资质与报告是否合规、药品展示与信息是否合规、处方审核与药学服务是否合规、药品储存与配送是否合规、记录与追溯是否合规、是否违反禁止行为。
《通知》要求,所有相关企业需在2026年6月30日前完成全面自查,对照整治重点逐项排查风险,对发现的问题立即采取有效管控措施。各检查分局和市场监管部门要按照《2026年吉林省药品流通监管工作要点》要求和企业自查情况开展监督检查。
吉林省药监局相关负责人表示,将建立“企业自查+监管核查+社会监督”的网售药品综合治理机制,对检查中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将依法严肃查处。(叶阳欢)
(责任编辑:宋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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