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省级药监微信公众号传播力分析(4月12日—4月18日)

  • 2026-04-21 10:01
  • 作者:李佳欢
  • 来源:中国食品药品网

  4月19日,中国医药报社发布全国省级药监微信公众号传播力分析,本分析根据微信公众号总阅读数、最大阅读数、文章数、原创文章数等多维度综合得出。由中国健康传媒集团食品药品舆情监测系统提供数据支持。


  传播力突出的公众号


  全国省级药监微信公众号传播力(4月12日—4月18日)较强的微信公众号为:“广东药监”“湖北药监”“北京药监”“浙江药闻”“甘肃药监”“山东药监”“河北药监”“四川药品监管”“江苏药品监管”“贵州药监”。

 

  高关注度文章分析


  “广东药监”于4月17日发布的文章《事关启用新版〈药品生产许可证〉等事项,省药品监管局发布通告→》为该公众号当周阅读量较高的文章。文章介绍,近日,广东省药监局发布关于启用新版药品生产许可证及调整许可证相关事项的通告,并附上新版药品生产许可证样式及放射性药品生产许可证样式。


  分析:广东省药监局通过数字化手段进一步优化《药品生产许可证》管理,提高工作效率,助力企业高质量发展。相关消息受到公众关注。


  “湖北药监”于4月17日发布的文章《关于公布湖北省省级药品生产检查员名单的通知》为该公众号当周阅读量最高的文章。文章介绍,为加快推进湖北省职业化专业化药品生产检查员队伍建设,提升药品生产监督管理工作效能,经系统培训、考试和综合考评,决定新聘任27人为省级药品生产检查员,聘期为5年,并附有新聘任省级药品生产检查员名单。


  分析:药品生产检查员队伍的建设对于保障药品生产监督管理效能至关重要。相关消息持续受到公众关注。


  “北京药监”于4月15日发布的文章《关于组织〈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宣讲活动的通知》为该公众号当周阅读量最高的文章。文章介绍,为帮助北京市药品相关企业及从业人员、药品监管人员准确理解新法规的主要思路和内容,推动新法规贯彻落实,4月17日,北京市通过“线下现场+线上同步网络直播”的形式举办新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公益宣讲活动。


  分析:新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实施在即,其对药品全链条监管的严格要求,让药品相关企业和监管人员高度关注。深入开展新修订条例宣贯,是各地药监部门当前一项重要任务。

  

  综合各省级药监微信公众号推送内容来看,4月13日,国家药监局网站发布《新原料雪莲花愈伤组织粉纳入〈已使用化妆品原料目录〉》。该消息备受药监系统关注,被“西藏药监”“安徽药监”“天津药监”“龙江药监”等多家公众号转载。



(责任编辑:宋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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