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科学证据有效防范“隐性风险” ——以4-甲基苄亚基樟脑监管为例

  • 2026-08-27 16:41
  • 作者:王任
  • 来源:中国医药报

  4-甲基苄亚基樟脑(4-MBC)是一种紫外线吸收剂,主要吸收UVB波段(波长290~320nm)的紫外线,自20世纪70年代研发投产以来,在防晒产品中有着广泛应用。然而,随着研究不断深入,这款曾经的防晒“明星成分”,正在被全球主要化妆品市场淘汰。


  风险溯源


  4-MBC是一种高效的紫外线吸收剂,曾经被广泛应用于各类防晒化妆品中。该原料可吸收高能量的紫外光子,并将其转化为无害的热能,从而帮助皮肤抵御紫外线侵害。在防晒化妆品配方中,4-MBC常与其他防晒剂复配使用,以提升产品整体的防晒指数。根据《日用化学工业(中英文)》第54卷第3期发布的《潜在内分泌干扰风险防晒剂的监管及其使用情况分析》,2012年至2021年期间在我国获批的防晒化妆品中,有10%~12%的产品使用了4-MBC。在欧洲,4-MBC也一度是常见的防晒剂。例如,一项对377种产品的调查结果显示,2005年,在英国,有25%的防晒化妆品应用了4-MBC。


  然而,随着研究的深入,4-MBC的安全性问题逐渐暴露。其应用风险主要集中在三个方面。


  一是内分泌干扰风险。多项动物研究表明,4-MBC可干扰甲状腺系统功能。欧盟消费者安全科学委员会(SCCS)综合评估后认为,有充分证据表明4-MBC是一种内分泌干扰物,其作用主要通过甲状腺系统实现。此外,部分研究提示4-MBC也可能对雌激素系统产生影响。


  二是生殖毒性风险。有动物试验显示,4-MBC对雄性和雌性生殖系统均有不良影响,可改变性激素水平,影响生殖器官发育。


  三是人体吸收与环境残留风险。有试验证实,涂抹含4-MBC的防晒霜后,该物质可能经皮肤吸收进入血液,并在母乳中被检出。同时,4-MBC已在天然水体、污泥等环境中被检出,存在生态环境风险。


  基于上述风险,欧洲化学品管理局于2022年1月将4-MBC列入高度关注物质候选清单。


  相继禁用


  随着研究数据的不断积累,全球主要化妆品市场对4-MBC的监管态度呈现趋严态势,多个国家和地区依据各自的法规体系,相继采取了禁用措施。


  欧盟对4-MBC的安全性评估历时二十余年,逐步呈现“审慎收紧”的态度。


  1998年,欧盟化妆品及非食品科学委员会[SCCNFP,2004年改为欧盟消费品委员会(SCCP),2008年进一步改为SCCS]对4-MBC进行了首次评估,推荐的安全使用限量为4%。2001年至2008年间,多项研究陆续揭示4-MBC具有雌激素活性和甲状腺毒性风险;其间,SCCP进行了多次审查,于2008年确认4-MBC4%的皮肤涂抹限量安全,但排除了吸入和经口途径。2021年,SCCS在对4-MBC进行全面评估后作出决定性结论,认为有充分证据表明4-MBC可能是一种内分泌干扰物,对甲状腺和雌激素系统均存在影响,4%的使用限量存在安全风险;同时,因缺乏遗传毒性数据,无法给出推荐限量。基于这一结论,2024年4月,欧盟委员会发布化妆品法规修订案(EU)2024/996,将4-MBC从准用防晒剂清单中移除,列入禁用物质清单;同时,明确含4-MBC的化妆品自2025年5月1日起不得在欧盟市场上市,自2026年5月1日起不得在欧盟市场销售。


  英国在脱欧后同样跟进了对4-MBC的使用限制。2025年5月,英国非食品及非医药消费产品化学安全性科学咨询小组(SAG-CS)发布评估意见,成员一致认为4-MBC在体内试验中表现出明确的内分泌干扰特性,且基于现有证据无法确定该成分在化妆品中的安全使用水平,最终认定无法确认4-MBC在防晒产品及其他化妆品中的使用安全性。随后,英国政府计划自2026年7月15日起禁止含4-MBC的化妆品上市,自2027年1月15日起禁止销售。


  在美国,根据《联邦食品、药品和化妆品法案》以及《美国联邦法规》,防晒类化妆品按照药品管理,准予使用的16种防晒剂中不包括4-MBC。


  日本同样未将4-MBC收录为准用防晒剂,不允许其在化妆品中使用。


  在东盟,2025年12月,东盟化妆品委员会确定禁用4-MBC。马来西亚国家药品监管局已发布通告,将4-MBC新增至禁用清单,并设置过渡期——已通报的含4-MBC化妆品可在市场上销售至2028年11月17日,此后全面禁止。


  在我国,4-MBC曾被列为准用防晒剂,最大允许使用浓度为4%。该成分也被列入《已使用化妆品原料目录(2021年版)》,曾属于合法使用范围。


  随着毒理学数据的不断积累,我国药监部门对4-MBC的应用风险保持高度关注。今年1月12日,国家药监局发布公告,将《4-甲基苄亚基樟脑》等18项标准制修订项目纳入《化妆品安全技术规范(2015年版)》,明确将4-MBC列入化妆品禁用原料目录,自2027年1月1日起正式实施。在该日期前已经生产、进口的化妆品,可以销售至其保质期结束;同时鼓励企业提前实施相关化妆品标准。这一安排既基于科学证据采取了禁用措施,又为企业预留了合理的配方调整时间。值得注意的是,在对4-MBC的禁用措施出台前,国内部分主流化妆品品牌已主动提前调整配方,停售含4-MBC的老款产品,体现出行业自律与主动迭代的积极态度。


  监管逻辑


  4-MBC从“准用”到“禁用”的历程,折射出化妆品安全监管的多重深层逻辑。


  首先,科学是监管的基石。4-MBC曾是多个国家和地区的准用防晒剂,但随着毒理学证据的更新,其内分泌干扰和生殖毒性风险逐步明确,监管结论也随之调整。这意味着化妆品原料的安全性并非一成不变,企业需要持续关注毒理学研究进展,及时评估自身产品的风险。


  其次,预防原则正被广泛应用。即便缺乏充分的人类流行病学数据,充分的动物试验证据也足以触发监管行动。这种审慎的态度彰显了对消费者健康的更高标准保护。


  再次,国际监管要求加速趋同。欧盟、英国、东盟、中国等国家和地区在同一时期相继出台对于4-MBC的禁用措施,形成了全球范围内的监管合力,有利于统一国际贸易标准,推动化妆品行业整体升级。


  对于我国化妆品企业而言,禁用措施的出台既是合规考验,也是产业升级的契机。企业需要主动调整配方,寻找安全、有效的防晒剂作为替代。同时,防晒剂复配技术的优化、新型防晒剂的研发,正成为行业技术创新的重要方向。


  从更宏观的视角看,化妆品安全监管的关注点已从传统的微生物、重金属等“显性风险”,逐步延伸到内分泌干扰、生殖毒性等“隐性风险”。这种监管深化要求企业建立更完善的安全评估体系、监管部门具备更强的技术支撑能力、消费者具备更高的科学素养,以正确辨识和应对化妆品潜在风险。


  对于化妆品从业者来说,在科学持续进步的今天,唯有持续关注最新研究信息、主动应对风险挑战,才能在不断升级的监管环境中稳健前行。


(责任编辑:张可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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