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举办新修订《药品管理法》宣讲大会

  • 2019-11-29 17:21
  • 作者:杜然浩
  • 来源:中国食品药品网

  中国食品药品网讯 11月29日,四川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在成都市举办新修订《药品管理法》宣讲大会。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政策法规司副司长吴利雅就新修订《药品管理法》的立法背景、意义和重点内容作专题辅导讲座;四川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副局长陈永红主持宣讲会并做宣贯动员。四川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各处室、检查分局、直属单位负责人,部分监管执法人员;各市(州)市场监督管理局分管领导,药品监管、政策法规科负责人;成都市药品生产、批发重点企业负责人;省级医药行业组织负责人等350余人参会。


四川举办新修订《药品管理法》宣讲大会

图为会议现场。(杜然浩 摄)


  会上,吴利雅围绕《药品管理法》的修订背景、主要修改内容和需要进一步说明的问题进行宣讲。陈永红就进一步宣传贯彻新修订《药品管理法》提出三点要求:一是加大宣贯力度,有效推动新修订《药品管理法》落地落实;同时,结合药品科普宣传,运用群众喜闻乐见的方式做好宣传工作,形成全社会学习、宣贯、执行新修订《药品管理法》的良好氛围。二是落实主体责任,完善医药企业质量安全自律机制。医药企业要主动学习贯彻药品监管方面的法律法规和政策,增强主体责任意识,建立严格的质量控制体系,牢牢守住产品质量安全的底线,推动企业自身的长远持续发展。三是严格监管执法,严查重处违法犯罪行为。《疫苗管理法》和新修订《药品管理法》对药品实行全流程严格管控,大幅度提高了处罚标准,同时对企业负责人和相关责任人员实施“处罚到人”。全省各级药品监管部门要坚持问题导向,主动发现问题、消除风险,并加强与司法机关的协作,强化案件查办,持续保持打假治劣的高压态势。


  记者获悉,今年10月至11月底,四川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利用检查分局挂牌运行的时机,局领导分别带领检查分局负责人和6名宣讲团成员,以市(州)为单位,组织召开“贯彻新修订《药品管理法》,落实医药企业主体责任”宣讲会,帮助药品生产经营企业增强法治意识,主动学法、自觉守法,全面落实质量安全主体责任。四川省医药行业协会、省执业药师协会、省律师协会等行业社团组织,还分领域、分层次地组织医药企业负责人、关键岗位管理人员、法律工作者集中学习新修订《药品管理法》,为其答疑解惑。(杜然浩)


(责任编辑:郭厚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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