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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何伟委员:儿童节目、电子产品应加注护眼提示

    李雪墨 · 2015-03-06 · 两会2015 ·中国医药报

    两会刚开幕,全国政协委员、何氏眼科医院院长何伟就提交了一份提案,从一名专业医生的角度,呼吁政府从少年儿童熟悉的电视节目和电子产品入手,通过公益广告、视力保护提醒等形式,加注形式多样的护眼提示,提醒全社会共同关注儿童用眼健康。统计数字显示,在危害14岁以下儿童的9种眼疾中,近视排在首位。不注重参加户外活动,过分依赖电子产品,由此带来的影响使

      “两会”刚开幕,全国政协委员、何氏眼科医院院长何伟就提交了一份提案,从一名专业医生的角度,呼吁政府从少年儿童熟悉的电视节目和电子产品入手,通过公益广告、视力保护提醒等形式,加注形式多样的护眼提示,提醒全社会共同关注儿童用眼健康。统计数字显示,在危害14岁以下儿童的9种眼疾中,近视排在首位。不注重参加户外活动,过分依赖电子产品,由此带来的影响使我国青少年近视率已远高于欧美等西方发达国家。有调查显示,“60.87%的家长称自己孩子每天户外活动时间不足1小时,32.48%受调查的儿童平均每天在电子产品上花费1~3小时。在中小学生中,平均每周注视荧光屏时间超过12小时的占到了55%。大学生每周上网时间则超过了40小时。”

      何伟介绍,国家卫计委于2013年4月15日发布的《儿童眼及视力保健技术规范》提出,儿童持续近距离注视时间每次不宜超过30分钟,操作各种电子视频产品时间每次不宜超过20分钟,每天累计时间建议不超过1小时。2岁以下儿童尽量避免操作各种电子视频产品。眼睛与各种电子产品荧光屏的距离一般为屏面对角线的5~7倍,屏面略低于眼高。

      “保护孩子们的眼睛健康,需要从孩子长期用眼的源头入手,即以动画片为主的少儿节目和以游戏为主的电子产品。”何伟建议,国家应制作以“爱眼护眼”为主题的公益广告,在媒体上播放。以法律法规的形式确定儿童动画节目必须在节目开始前加播护眼提示,提示内容需包括:观看环境照明条件、适宜的观看距离、正确的观看姿势以及适度的观看时间等护眼提示,帮助孩子从小养成良好的用眼习惯。

      此外,何伟还呼吁,在儿童动画节目的制作和审查阶段应限制单集时间长度,以单集时长不超过20分钟为宜,播放过程中不可多集连续播出,每集间隔时间不少于5分钟。在面向儿童的少儿频道或卡通频道中,应每日选取固定时段播放《眼保健操》等创意互动节目,带领儿童在参与节目互动的同时缓解用眼疲劳、加强视力保护。此外,手机、电视、平板电脑等电子产品的生产商应提供儿童视力防护标准,并在其产品外观和使用说明中标注“此产品可能造成的视力损害”,对消费者尽到应有的告知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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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4 条评论

    • 李小二 然而并没有什么卵用… 发生分歧的根本在于立场的不同,立场不同最终又由于利益阵营的不同,终止口舌之争除了分清权责各行其职剩下就只有暴力手 段了所以让逻辑之剑洗洗睡吧,

      2015-05-14 12:56:05 回复

    • 李小二 然而并没有什么卵用… 发生分歧的根本在于立场的不同,立场不同最终又由于利益阵营的不同,终止口舌之争除了分清权责各行其职剩下就只有暴力手

      2015-05-14 12:56:05 回复

    • 李小二 然而并没有什么卵用… 发生分歧的根本在于立场的不同,立场不同最终又由于利益阵营的不同,终止口舌之争除了分清权责各行其职剩下就只有暴力手 段了所以让逻辑之剑洗洗睡吧,然而并没有什么卵用… 发生分歧的根本在于立场的不同,立场不同最终又由于利益阵营的不同,终止口舌之争除了分清权责各行其职剩下就只有暴力手 段了所以让逻辑之剑洗洗睡吧,

      2015-05-14 12:56:05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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