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摸着石头过河,是富有中国特色改革发展的成功经验。党的十八大以来,以食品药品监管体制改革为先导,全国吹响食品安全治理攻坚“集结号”。面对复杂严峻的食品安全形势,构建符合国情、科学有效的食品安全治理体系,在较短时间内破解食品安全这一世界性难题,对于各级政府来说是一个新课题、硬任务,没有成熟的模式可借鉴,一切都需要自己去探索、去实践,找出适合各自实际、行之有效、人民满意的食品安全治理模式。
文 / 本报特约评论员 · 2017-05-22
创建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意义重大,任务艰巨,需要政府、监管部门、食品生产经营者、消费者共同努力。食品生产经营者责无旁贷,要切实担当起主体责任。
文 / 本报特约评论员 · 2017-05-14
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创建,不是指令性任务,也不是“共同科目”“规定动作”,而是正向激励,属于“选修科目”“自选动作”。主动申请参加示范创建活动,纯粹是自我加压、自我挑战、自我超越,需要有敢于担当、乐于担当、善于担当和主动担责、认真负责、尽职尽责的精气神。
文 / 本报评论员 · 2017-05-03
习近平总书记在今年全国两会期间参加四川代表团审议时强调,脱贫攻坚越往后,难度越大,越要压实责任、精准施策、过细工作,全过程都要精准,有的需要下一番“绣花”功夫。对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创建工作而言,同样要下一番“绣花”功夫。
文 / 本报评论员 · 2017-05-02
自2014年以来,已有31个省、市、区,67个城市作为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试点。2016年3月,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创建工作更是被列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成为国家“十三五”期间食品安全工作的一项重大任务。
文 / 孙麟 冷承勇 · 2017-04-27
首批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综合评议结果已经公示,这是我国鼓励地方政府发挥首创精神,探索食品安全治理制度方法,示范带动全国食品安全治理水平提升的一件具有里程碑意义的大事。“金杯银杯,不如群众的口碑”,食品安全示范创建要真正成为广大人民群众生活中的大事、实事、乐事,当以社会共治为示范创建筑基固本。
文 / 本报特约评论员 · 2017-04-26
2001年,福建省委、省政府开全国治理餐桌污染之先河,将“治理餐桌污染、建设食品放心工程”列为年度为民办十五件实事之一,成为第一个全面向餐桌污染说“不”的省份。近日,对首批15个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的综合评议结果已经公示,示范创建工作深入人心,好评多多。这轰轰烈烈、已经覆盖4.3亿人口的创建活动,从根子上讲,可以说就是得益于世纪之初福建的那场探索。
文 / 本报特约评论员 · 2017-04-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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