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法诚信规范生产 广西200家药品企业签订质量安全承诺书

  • 2019-04-26 18:21
  • 作者:李舒雯
  • 来源:中国健康传媒集团-中国食品药品网

  中国食品药品网讯(记者 李舒雯) “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是特殊商品,其质量关乎消费者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医药企业的生产经营行为是决定产品质量安全的第一道关口,作为企业要勇于担当,严格落实企业主体责任,为人民群众筑牢生命健康防线。”4月26日,广西壮族自治区药品监督管理局召开2019年全区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生产经营企业落实主体责任会议暨质量安全承诺书签订仪式,桂林南药集团总经理王文学作为企业代表在大会上作出庄重承诺。


图为会议现场。记者李舒雯 摄


  广西壮族自治区药品监督管理局局长文东旭在会上指出,药品质量直接关系到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企业是产品质量的第一责任人,质量安全是药品的生命线,药品生产经营企业要充分认识到质量安全对企业本身、社会大众的重大意义,真正地把质量安全工作摆在首位,切实负起企业主体责任,依法依规诚信生产经营,确保药品质量安全。监管部门要将“四个最严”要求贯穿于药品安全监管全过程,坚持严字当头,筑牢药品安全防线,保障人民群众用药安全有效。


  “这次会议非常及时,非常必要,我代表广西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相关协会表示坚决拥护。”广西医药商会会长朱朝阳表示,承诺做好宣传贯彻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与医药产业发展规划、引导企业进一步落实主体责任、引导企业增加研发投入和引领行业自律等方面的工作。


图为企业代表在企业质量安全承诺书上签字。记者李舒雯 摄


  在随后进行的承诺书签订仪式上,参会的200家生产、经营企业主要负责人纷纷在承诺书上签下自己的名字并盖企业公章,庄严承诺:依法生产、诚信生产、规范生产,严格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及时消除药品质量安全风险,不断完善药品质量管理体系,持续提高药品质量管理水平,确保药品质量安全可靠有效。


  据了解,此次签订质量安全承诺书的200家企业中,有血液制品、生化药品、注射剂、特殊药品等药品生产企业,有接受疫苗委托配送企业,有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区域性批发企业,大多数属高风险企业。承诺书的签订,不是一个形式,而是企业规范生产经营、自觉接受监管的承诺,也是企业落实主体责任、自觉树立第一责任人意识的担当,更是确保产品安全有效、质量安全的决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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