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理问题化妆品4万余个   浙江省“线上净网线下清源”显成效

  • 2019-12-20 09:29
  • 作者:徐伟红
  • 来源:浙江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从浙江省药品监督管理局传来消息,自今年5月在全省范围内开展化妆品“线上净网线下清源”专项行动以来,浙江省共立案查处网络违法经营化妆品案件22起,罚没款223万元,浙江省化妆品网络销售秩序得到进一步规范。


  试点智慧审核,全省电商平台清理问题产品40560个


  专项行动期间,浙江省市场监管部门对全省从事化妆品网络销售的平台进行了摸底调查。截至目前,共排查明确网络销售化妆品交易平台36家,其中第三方或综合型电商平台15家,自建自营型平台21家。各类平台共有入网化妆品经营单位68.9万家,2018年实现化妆品销售额1985.1亿元,平台销售额领跑全国。


  为落实网络经营者主体责任,专项行动期间,浙江省药监局组织督促辖区内平台经营者开展自查工作。平台自查情况显示,28家平台建立了“违禁信息管理规则”“平台化妆品管理规范”“化妆品准入资质审核规定”等管理制度,覆盖产品准入管理、产品日常管理和抽检、违法行为处置报告等各环节;23家平台在化妆品销售页面发布了化妆品消费提示语。专项行动期间,天猫、淘宝、1688等平台主动清理问题产品40560个、清理违法产品信息数量10933条、清理虚假资质信息4579个。


  在落实平台责任的同时,各地也以本地生产经营者开设的网络店铺为重点,广泛发动自查,督促下架违法产品,指导建立化妆品进货查验记录制度。活动期间,有57家化妆品经营单位共清理问题产品14719件,清理违法产品信息数量129条,清理虚假资质信息16个。


  为提高平台管理效能,8月23日,浙江省药监局与阿里巴巴公司签订《化妆品“线上净网线下清源”项目合作协议》,建立信息通报和快速协查机制,打造化妆品“线上净网线下清源”综合治理机制,启动化妆品产品数据库对阿里各平台产品准入环节的自动比对校验和智慧审核,确保资质合规产品方可上网销售。


  探索定向监测,查处网络违法经营化妆品案件22起


  在平台和网络经营者自查基础上,各地市场监管部门还抽查了7270家网络经营单位。通过网络排查,发现不少网络经营单位存在证照展示不全、产品存在资质问题、标签未按规定标注等多种违规行为。对304家网络经营单位制度建设情况进行了检查,其中162家建立了进货检查验收、索证索票和台账管理、不良反应报告等制度。

c6656cac7d12ac8ae0dce9e3fc43236

图为专项行动期间,执法人员在一家经营门店检查

  浙江省还针对染发、美白祛斑、祛痘抗粉刺、面膜等高风险产品开展了300批次网络经营产品的抽检(目前正在检测)。金华市市场监管局化妆品处、网监处联合行动,通过网络筛查功能搜索各大网络交易平台上注册地为金华的经营者,共筛查网络信息10万余条。台州市市场监管局探索网络定向监测手段,通过信息手段匹配掌握经营主体数据410家,建立化妆品生产许可、批件、备案数据204万条,对网上12008件化妆品进行网络监测,发现53家单位涉嫌经营违法商品659件,根据线上监测信息分类到线下经营单位进行核查处置,立案5起。专项行动期间,浙江省全省立案查处网络违法经营化妆品案件22起,罚没款223万元。

8f8bbac973aca33c77ed35ece2f45a1

图为根据网上线索查获的一家线下违法经营单位

  积极构建统一的网络监测平台


  浙江省药监局化妆品监督管理处相关负责人表示,在行动过程中,他们也碰到一些监管难题。如难以掌握经营主体信息、实施有效监管;跨区域监管低效和存在职责交叉等。“网络经营各环节行为一般跨区域实施,接单、发货、退货等环节异地多址经营的情况非常普遍,增加了监管难度,也容易出现管辖权争议问题。”该负责人说,此外相关网络监管程序也有待明确,与普通现场监管的物证、书证相比,电子证据收集和固定的程序尚不完善,容易被篡改、破坏或毁灭。


  为此,该负责人表示,构建统一的网络监测平台是加强化妆品网络销售监管的一种有效手段,“针对网络平台跨区域、多址经营特点,下一步,将积极利用设在浙江省的全国网络交易监测平台,发挥技术优势,采用先进设备和力量集中监测后,对发现的问题分类交办处置,提升管理效能。”(张浩成)

 

      净网为要   清源治本


  ——关于化妆品网络销售监管的思考


徐伟红


  浙江省是电子商务大省,网络化妆品监管任务繁重。2014年,原浙江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率先出台了《浙江省网络经营化妆品指导意见》,并认真抓好实施工作,监督指导相关电商平台落实主体责任,开展抽检信息通报处置试点,探索出“线上净网线下清源”的治理模式,在净网的基础上更突出抓好协作共治,推进线下源头清理。今年,国家药监局组织在全国开展以“线上净网线下清源”为主题的专项行动,也是对我省工作的认可和鼓舞。总结化妆品网络监管工作,有三点感悟。


  落实平台责任是净网之关键。网络渠道越来越成为化妆品经营的主流渠道,有关数据预测,2020年化妆品网络经营份额占比将逼近50%,化妆品监管重点亟待从线下转为线上。除传统电商外,各种新的电商模式也层出不穷,社交电商、小程序等给市场创造了蓬勃生机,也给管理带来较大困难。网络销售渠道具有跨区域、虚拟性、点多面广等特点,比如,仅天猫、淘宝平台就有60余万家化妆品经营店铺,传统监管手段面临挑战,落实平台责任成为当务之急。一要落实平台事前准入审核责任。应要求平台将化妆品经营的有关要求(如产品备案、标签合法等)纳入到平台商品管理规则,利用平台的技术审核、处罚倒逼作用,促进入网经营者自律。二要落实平台宣称管理责任。要督促平台利用关键词屏蔽、图文识别等技术,对宣称进行有效管控,这些手段在前期清理药妆行动中发挥了很好的净网作用,是行之有效的监管手段。三要督促平台开展产品实物管理。要督促平台开展日常抽查、神秘抽检等手段,对产品安全实施有效管理。平台可利用政府部门通报、投诉举报、大数据分析等信息,开展产品抽检和处置,防范非法添加等产品质量安全风险。


  网络监管更需要先进技术支持。网络监管有别于线下监管,依靠传统排查手段进行监管困难很大,需要依靠数据校验、定向监测等创新技术手段支持。我省在净网行动中,积极探索开展“智慧审核”试点工作,建立化妆品产品合规数据库,与相关电商平台建立对接机制,产品在电商平台申报上市同时,即通过该机制与产品注册备案数据库进行准入检验,从而可自动屏蔽无合法资质产品入网销售。面对广阔的网络市场,按照传统的模式进行抽检也犹如大海捞针。浙江省台州市在抽检方面积极探索定向监测模式,事先建立包括不合格产品、常见违法行为等信息的特征技术库,开展定向监测、数据库比对并同步固证,提高了网络管理的靶向性。近期,国家药监局在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设立了全国网络交易监测平台,为下一步发挥技术优势、实现统一监测奠定了基础。未来,由全国网络交易监测平台统一监测和搜集问题,并向涉及地区、部门交办,必将大大提高网络监管效能。


  清源是网络监管的根本目的。当前,浙江省药监局已形成常态化的化妆品网络销售协作治理机制。网络监管不能就网络而网络,除了净化线上市场外,也要利用网络平台发现的线索对生产、经营的源头进行追溯和清源。化妆品网络销售第三方平台既是监管对象,也是监管的重要合作伙伴。要督促网络销售第三方平台发挥平台技术优势,主动向监管部门提供案件线索、按监管要求提供信息数据,配合开展线下打击和清源,以达到发现一个点、整治一大片的更好监管效果。(作者单位:浙江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责任编辑:陈燕飞)

分享至

×

右键点击另存二维码!

    相关阅读
网民评论

{nickName} {addTime}
replyContent_{id}
{content}
adminreplyContent_{i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