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利在北京市督导检查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所需药品、医疗器械质量安全

  • 2020-02-03 19:13
  • 作者:
  • 来源: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

  1月30日,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党组书记李利来到北京市华润医药商业物流配送中心、医保全新大药房红莲店,督导检查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所需药品、医疗器械的质量安全。他强调,疫情防控工作已进入关键阶段,各级药品监管部门要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疫情防控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牢记人民利益高于一切,把疫情防控工作作为当前最重要的工作来抓,按照药品安全“四个最严”要求,全力做好药品、医疗器械质量安全监管,坚决杜绝质量不合格的产品流入市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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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华润医药商业物流配送中心,李利详细询问了疫情防控所需药品、医疗器械库存数量、储藏条件、进货渠道、配送区域等,勉励企业克服困难,践行社会责任,继续服务支持疫情防控大局。在医保全新大药房红莲店,李利详细了解口罩、消毒液和相关药品的供应保障、价格情况,查看了购销记录、库存明细、资质证明等,希望药店负责人在疫情防控的特殊时期,一如既往守法依规经营,确保向市民销售的药械质量安全有保障。李利还看望慰问了坚守在一线工作岗位的药品监管人员,要求他们继续牢记宗旨、履职尽责,并叮嘱他们一定要做好自身防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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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李利指出,确保疫情防控所需药品、医疗器械质量安全,是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的重要保障,也是药监部门的职责所在。疫情就是命令,防控就是责任。李利强调,各级药品监管部门要切实落实属地监管责任,重点对生产经营疫情防控相关抗病毒类药品、医用防护口罩、防护服、呼吸机等企业加强监管。要组织部署有针对性的监督检查,督促企业严格遵守药品生产、经营质量管理等相关要求。对涉及疫情防控所需药品、医疗器械质量安全的违法违规案件,要依法严惩重处。同时,要进一步加快疫情防控所需药品、医疗器械的审评审批速度,全力保障疫情防控需要。


  北京市药监局和国家药监局综合司、药品监管司负责同志参加督导检查。


(责任编辑:刘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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