赤峰市红山区零售药店实行“实名登记购买退烧药”制度

  • 2020-02-17 15:18
  • 作者:杨燕 王建华
  • 来源:中国食品药品网

  中国食品药品网讯(记者杨燕 通讯员王建华) “购买退烧药品,请出示身份证,进行实名登记”。近日,内蒙古自治区赤峰市红山区市场监管局要求辖区零售药店全面实行“实名登记购买退烧药”制度。


赤峰市红山区市场监管局监管人员正在药店张贴“实名登记购买退烧药”宣传海报。(赤峰市市场监管局供图)

  赤峰市红山区市场监管局监管人员正在帮助药店张贴“实名登记购买退烧药”宣传海报。(赤峰市市场监管局供图)


  该制度要求零售药店必须为购买发热、咳嗽药品人员测量体温,详细记录购买人的身份证号、现住址、手机号、有无武汉接触史、所购药品名称等,同时登记备注好发热人员本人购药、为发热人员代购药品、备药等情况。同时还要求,所有零售药店充分发挥一线工作人员作用,配合做好疫情防控排摸和宣传工作,积极向购药人员做好政策宣传解释,引导群众配合政府疫情防控措施。


  针对该项制度落实情况,该局各业务股室、各市场监管所监管人员,第一时间对零售药店进行了摸排检查,督促零售药店张贴警示宣传单,对没有执行“实名登记购买退烧药”制度的药店进行规范引导,并对购药记录登记情况进行检查,发现不符合要求的情况及时纠正。


(责任编辑:张可欣)

分享至

×

右键点击另存二维码!

    相关阅读
网民评论

{nickName} {addTime}
replyContent_{id}
{content}
adminreplyContent_{i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