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省级药监微信榜单 | 11月16日~11月22日周榜揭晓

  • 2020-11-24 11:27
  • 作者:齐桂榕
  • 来源: ​中国食品药品网

  中国食品药品网讯(记者 齐桂榕)11月23日,中国医药报社发布全国省级药监微信公众号周榜,该榜单由中国健康传媒集团食品药品舆情监测系统提供数据支持。


  全国省级药监微信公众号排行周榜(2020年11月16日~11月22日)如下:


榜单


  “安徽药品监管”排名第一,“浙江药闻”排名第二,“药安食美诚信河北”排名第三。


  第四名到第十名的公众号分别是:“广东药监”“广西药品监管”“四川药品监管”“江苏药品监管”“山东药品监管”“新疆药品监管”“山西药品监管”。


  中国健康传媒集团食品药品舆情监测系统显示,11月17日,“安徽药品监管”发布的《安徽:药品零售企业销售退热止咳等药品须实名登记》获得广泛关注。近日,安徽省药监局印发通知,要求全省零售药店(零售连锁药店)销售退热、止咳、抗病毒、抗菌素类药品时,须严格落实实名信息登记,并对上述药品的销量进行动态监测。如发现销量有异常增加,各地市场监管部门要按照当地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的要求及时上报。上周此文在全国省级药监微信公众号发布的文章中阅读量最高。


  “广东药品监管”于11月16日推送的《公开征求意见!<广东省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黑名单”管理规定>来了!》值得一提。该规定指出,在案件查办过程中,因伪造或者故意破坏现场,转移、隐匿、伪造、销毁有关证据资料,拒绝、逃避监督检查,拒绝提供有关情况和资料,或者擅自动用查封扣押物品,受到行政处罚且性质恶劣等六类情形之一的“两品一械”生产经营者将被纳入“黑名单”。规定明确,被纳入“黑名单”的“两品一械”生产经营者将被记入监管信用档案,实施重点监管。“黑名单”的生产经营者信息与行政许可系统对接联动,各级药品监管部门对“黑名单”中申请“两品一械”行政许可或聘用到法律禁止岗位的生产经营者应依法不予受理。


  “新疆药品监管”于11月17日发布的《好消息,11月16日起全疆实施执业药师注册电子证书》获得较高阅读量。11月16日起,全疆执业药师注册证书将实施电子化。在执业药师注册电子证书试运行阶段,纸质证书与电子证书有同等法律效力,如果纸质证书丢失可以下载使用。试运行结束后,可实现“网上申报、网上受理、网上审批、网上生成电子证书”,做到执业药师注册全程“零纸张”、申请人全程“零跑动”,“一网通办”完成执业药师注册,注册申请人可异地向注册地管理机构申请执业药师各类注册,不受所在地限制。


  综合各公众号推送内容来看,全国安全用药月仍为该周宣传重点。“云南药品监管”发布“生命至上·药监抗‘疫’”故事随手拍精选作品集锦;“广西药品监管”介绍了“药品安全进校园”活动,通过上好一堂课、带动一个面,让药品安全意识深入人心;“楚天药闻”发布的《瞧!小区来了“安全用药”宣传员》则分享了将药品安全知识送到老百姓家门口的积极举措。各地特色鲜明的宣传活动激发和释放社会公众参与药品安全治理的潜能与活力,营造了良好的药品安全环境。


  此榜单的监测时段为11月16日~11月22日,相关数据截至当周周日晚12点。公众号排名根据总阅读数、最大阅读数、文章数、原创文章数等多维度综合得出。由于省级药监微信公众号的相关数据滚动更新,所以相关排名会根据时间产生变化。

(责任编辑:杨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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