曝光台|重庆市药监局发布药品不符合规定的通告 四川皓博再次上榜不合格名单

  • 2021-01-28 11:34
  • 作者:庞雪 王哲涵
  • 来源:中国食品药品网

  中国食品药品网讯(记者庞雪 实习记者王哲涵) 1月15日,重庆市药品监督管理局官网发布的《重庆市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7批次药品不符合规定的通告》(以下简称《通告》)称,经重庆市食品药品检验检测研究院等检验机构检验,标示为四川皓博药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四川皓博)等5家企业生产的7批次药品不符合规定。


  四川皓博曾多次被曝药品不合格


  《通告》显示,经重庆市食品药品检验检测研究院检验,标示为四川皓博生产的鸡冠花(批号:170501)性状不符合规定。


  记者在中国健康传媒集团食品药品舆情监测系统查询发现,这不是四川皓博首次被曝药品不合格,近两年该企业多次被监管部门通报。


  2018年6月7日,原四川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发布的《四川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四川省药品质量公告(2018年第四期)》称,标示为四川皓博生产的蝉蜕(批号:160201)和甘松(批号:141201)不符合规定,不合格项目包括性状、含量测定等。


  同年7月13日,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官网发布的《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42批次药品不符合规定的通告(2018年第58号)》称,标示为四川皓博生产的地黄(生地黄)(批号:170901)不符合规定。


  同年7月26日,原陕西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发布的《陕西省药品质量公告》指出,标示为四川皓博生产的骨碎补(批号:151101)含量测定等不符合规定。


  同年10月25日,原四川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发布的《四川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四川省药品质量公告(2018年第八期)》显示,标示为四川皓博生产的苍术(批号:140701)总灰分和苍术素的含量测定不符合规定。


  据不完全统计,在2019年,该企业至少两次被药监部门发现产品不合格。2019年7月2日,四川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发布的《四川省药品质量公告(2019年第二期)》称,标示为四川皓博生产的白矾(批号:150301)中铵盐、铁盐含量不符合规定。


  2019年9月12日,四川省药监局发布的《四川省药品质量公告(2019年第五期)》指出,标示为四川皓博生产的仙茅(批号:171201)中仙茅苷的含量测定不符合规定。


  四川皓博官网显示,该企业成立于2011年,是一家从事中药保健食品及中药饮片生产加工和销售的生产企业。


  针对此次药品不符合规定,记者致电四川皓博,一位质检方面的负责人接受了记者的采访。他告诉记者,公司于2017年12月进行重组,企业重组后保留了原公司名称,但原有的部分产品已不再继续生产。“此次出现问题的鸡冠花(批号:170501)就是在公司重组之前生产的,现在已经不再生产了,对其质量问题我们并不知情。”该负责人说。当记者追问后续如何处理,对方表示,已向相关监管部门呈报具体的情况说明,监管部门表示无异议。


  另有6批次药品不合格


  《通告》中还有其他4家企业生产的6批次药品不符合规定,分别是:经重庆市食品药品检验检测研究院检验,标示为四川同善堂中药饮片有限责任公司生产的2批次西洋参(批号均为191101)有机氯类农药残留量不符合规定;标示为亳州市张仲景中药饮片有限责任公司生产的金银花(批号:200404)含量测定不符合规定。


  经重庆市万州食品药品检验所检验,标示为四川云亳堂药业有限公司生产的生蒲黄(批号:180601)和西洋参(批号:180501)不合格,不符合规定的分别为总灰分、酸不溶性灰分和农药残留量。


  经重庆市涪陵食品药品检验所检验,标示为成都仁济宏药业有限公司生产的干石斛(批号:200301)性状不符合规定。


  另据《通告》,对以上不符合规定的产品,重庆市药品监督管理局已责成有关单位采取查封、扣押、暂停销售、召回等必要的控制措施,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进行查处。


(责任编辑:张可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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