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对53个申请撤废药品取消中标挂网资格

  • 2021-02-26 09:47
  • 作者:李硕
  • 来源:中国食品药品网


  中国食品药品网讯 2月23日,甘肃省公共资源交易局发布《关于对申请撤废药品取消中标挂网资格有关事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对近期41家企业53个因生产线改造、成本上涨、原料短缺、停产等原因提交撤废申请的药品取消中标挂网资格。


  《通知》指出,除取消撤废药品的中标挂网资格外,还要按照《甘肃省药品集中采购诚信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给予企业相应处理。其中新增阳光挂网药品在1年内撤废的,1个药品给企业记不良记录1次,撤废后1年内不得再次申报;1年至2年之间撤废的,按照每批次申请撤废品种数量处理;2年以后撤废的免于处理。因不可抗力等原因、药监局撤销批准文号、企业关停并转等原因造成无法供应的,根据企业提交的免于处理申请,原则上可免于处理。企业提供虚假资料申请免于处理的,一经核实,对企业从重追加处理,执行前接受申诉质疑。


  对此次撤废品种,鼓励其他企业同功能主治药品申请阳光挂网,甘肃省对性价比优于平台已中标挂网的药品实行免备案阳光挂网。(李硕)


  附件:撤废药品一览表.xlsx

(责任编辑:李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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