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速从严!山东省药监局局长于涛带队督导查处问题化妆品

  • 2021-04-16 18:39
  • 作者:齐桂榕
  • 来源:中国食品药品网

  中国食品药品网讯 4月15日晚,山东电视台《问政山东》栏目曝光化妆品无标签、无中文标签和过期化妆品等问题后,山东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局第一时间成立督导检查组,立即赶赴问题现场,全力抓好曝光问题整改。


  节目一结束,山东省药监局局长于涛立即赶赴济南某化妆品市场,督导检查问题化妆品查处整改工作。她要求,牢固树立“人民药监为人民”的理念,深入开展“雷霆行动”,在全省范围内针对无标签标识、过期化妆品开展专项行动,保持严打重处的高压态势;要加大检查力度频次,多采用随机检查、交叉检查等方式,避免干扰;要深化网格化监管,压实监管责任,实行“一案双查”,对违法行为和不作为的监管工作人员一并查处;要加强《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宣贯,避免不教而诛;要广泛宣传群众、充分发动群众、紧紧依靠群众,普及法律知识,畅通举报渠道,做到接诉即办,实现共治共享,确保公众用妆安全。


图为检查现场。

图为检查现场。


  据了解,济南、淄博相关市县市场监管局连夜对当地曝光的企业、单位进行突击检查、固定证据,及时对曝光的问题进行调查核实、依法处置,对不合格产品进行查扣。截至4月16日中午,已现场扣押49类、198件无中文标签的进口化妆品。相关监管部门举一反三,对进口化妆品进行全面排查,消除化妆品质量安全隐患。


  山东省药监局提醒广大消费者,根据《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规定,化妆品的最小销售单元应当有标签。标签应当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国家标准,内容真实、完整、准确。进口化妆品可以直接使用中文标签,也可以加贴中文标签;加贴中文标签的,中文标签内容应当与原标签内容一致。化妆品生产经营者应当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化妆品标签标示的要求贮存、运输化妆品,定期检查并及时处理变质或者超过使用期限的化妆品。标签上要清晰注明注册证编号、许可证编号等信息,消费者可在国家药监局网站或“化妆品监管APP”上查询真伪。(齐桂榕)


(责任编辑:张可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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